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1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提供的4.1亿元的贷款,期限2年,作为担保: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大道1号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业、酒店业的投资;对旅游产业的投资及资产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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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F[2017]D-0063号《审计报告》。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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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提供的4.1亿元的贷款,期限2年,作为担保: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漳州阳光城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漳州阳光城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14.27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