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至31日,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跨国垄断行为监管与执法国际合作”议题的研讨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教授主持。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指出,经济全球化让企业竞争全球化,也带来了国际治理新的问题和挑战。经济全球化首先引发了跨国竞争问题,竞争政策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保障面临如下新形势和挑战:一是应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需要解决反垄断执法的管辖权冲突。二是规制跨国垄断行为需要加强区域和双边合作。三是新经济引发的竞争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协同治理。他指出,加强执法程序的国际合作、竞争规则的国际协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是各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客观问题:首先,统一的竞争规则关系国家主权等政治问题,不易达成一致。其次,各国经济体制和利益诉求不同,在竞争规则协调方面较难以形成一致看法。最后,各国竞争法律制度和体系差异显著,在竞争规则的协调上具有现实困难。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作出更多有益的探索和努力:第一,要允许竞争政策和法律差异化发展。第二,要明确竞争规则国际协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第三,要加强双边、区域执法合作和竞争规则协调。第四,要充分发挥竞争倡导的作用。
以下为发言全文:
聚焦“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
经济全球化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国际市场日益形成。在此背景下,包括竞争主体、竞争行为、竞争影响、竞争执法和竞争倡导在内的众多竞争因素不断趋向国际化,这必然会对国内竞争政策的确立和实施产生重大的影响,客观上要求各个法域予以高度的重视并做出积极的应对。
主旨演讲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商务部反垄断局前局长尚明主持。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强调,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竞争政策应该强调以下两点:第一,充分竞争是竞争政策的第一要义,各行各业应当充分竞争,引进竞争机制;第二,《反垄断法》就是为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而诞生的,公平竞争是竞争政策的第二大要义。他同时指出,当今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可谓“风景这边独好”。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竞争政策会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推进竞争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新形势下需要精细化和专业化的竞争执法;其二,新形势下竞争政策需要适用于新经济特点的竞争法理论;其三,新形势下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全面落实。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吴旦提出,作为当今国际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跨国界发展,是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资源,组织经济分工与合作活动。这在客观上要求各国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渐地联结在一起,形成统一的国际市场,也必然导致竞争法律规则的国际化。因此,“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这一议题的研讨价值不言而喻。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指出,经济全球化让企业竞争全球化,也带来了国际治理新的问题和挑战。经济全球化首先引发了跨国竞争问题,竞争政策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保障面临如下新形势和挑战:一是应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需要解决反垄断执法的管辖权冲突。二是规制跨国垄断行为需要加强区域和双边合作。三是新经济引发的竞争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协同治理。他指出,加强执法程序的国际合作、竞争规则的国际协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是各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客观问题:首先,统一的竞争规则关系国家主权等政治问题,不易达成一致。其次,各国经济体制和利益诉求不同,在竞争规则协调方面较难以形成一致看法。最后,各国竞争法律制度和体系差异显著,在竞争规则的协调上具有现实困难。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作出更多有益的探索和努力:第一,要允许竞争政策和法律差异化发展。第二,要明确竞争规则国际协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第三,要加强双边、区域执法合作和竞争规则协调。第四,要充分发挥竞争倡导的作用。
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各国竞争政策在破除不必要的市场壁垒和体制障碍,支持国家贸易及维护国际贸易平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合作推进了各国竞争政策趋同化,加强了国际间竞争执法合作。从国际范围来看,各国正在加大力度打击垄断和限制竞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且救济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国际之间的竞争执法合作也日趋密切。但是由于各国历史、习俗、发展水平不一,其竞争政策存在着内在的差异性,在执行竞争政策中也体现着各种的经济利益。一是国内竞争政策可能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二是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带来的管辖权冲突以及法律冲突。三是国内反垄断法打击国际卡特尔以及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的局限性。他强调,这些问题应引起竞争执法机构的关注。各国需要在区域、双边与多边层次上就竞争政策的协调加强合作,从竞争规则与执法实践两个层面进行协调。同时尽量平衡与矫正逆全球化给国内竞争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竞争政策的实施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都要求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要求更加主动地与国际规则接轨,也必然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她指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将实施竞争政策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执法立法、竞争政策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我国竞争政策的实施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困难。比如,全社会尚未形成优质的竞争文化,一些政府部门、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意识仍有待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离全面落实还有一定距离;现有的法律制度供给难以有效解决时代发展、技术进步带来的新问题,出现监管真空等。因此,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校长吴汉东教授主持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议题的研讨。
美国司法部副助理部长Roger Alford强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个司法辖区都应当完善反垄断法程序性规定和实体性制度,确保反垄断法实施公开透明和公正合理,如此才能增进不同法域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和合作。
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政策与战略局局长Kris Dekeyser提出,经济全球化给竞争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挑战。例如,跨国垄断行为的反垄断监管、国企和非国企之间的公平竞争、跨国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等。现阶段不能够苛求所有国家都建立趋同的反垄断制度,但是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对诸如执法标准、执法措施等进行统一和协调,尽量避免法律冲突。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署电信与信息技术监管局局长Elena Zaeva详细介绍了该局所查处的谷歌案和微软案。她指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数字经济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经济、贸易流通体系,各国执法机构亟需密切关注数字产品领域的反垄断问题。
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国际事务审议官Hiroshi Yamada阐述了日本竞争当局所面临的两大挑战,即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如何对数据聚集、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和新模式进行反垄断监管,以及在针对跨境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监管时,各国执法机构如何通过国际合作共享信息相互协作。他认为,未来,竞争政策的目标应该转向促进创新和增进消费者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