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企业非法吸储近3.6亿元 主犯获刑8年)
8月11日上午,广西一家经营了20余年的知名企业——广西睡宝床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睡宝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766亿元,被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经查实,2009年至2014年8月期间,被告人覃仕平作为睡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明知睡宝公司不具有银监局等相关机构批准从事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仍承诺2%~4%不等的月利,通过不同渠道,以睡宝公司或覃仕平个人的名义,大量向社会公众以借款的方式吸收资金,并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投资地产、商铺、发展生产及支付借贷款利息等。此后,睡宝公司对上述大部分人员以还本付息的方式返还共计1.7277亿余元;另尚有1.8488亿余元未归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广西睡宝床垫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覃仕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被告人谭泉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央视记者 覃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