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招商银行参与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发布了《关于召开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召开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除《公告》和《补充公告》中的参与方式外,为了便于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优享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东方红优享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该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基金管理人就此事宜发布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招行参与大会补充公告》”)。
一、授权方式
(一)电话授权方式
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下午15时整,东方红优享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授权招商银行参与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招商银行客服人员需在核实份额持有人身份之后接受电话授权。
(二)网络授权方式
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下午15时整,东方红优享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招商银行发送给份额持有人的互联网通道链接授权招商银行参与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东方红优享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授权时,需提供其开户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和预留手机号码验证其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
二、重要提示
以上两种授权方式仅适用于通过招商银行渠道持有东方红优享红利基金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为招商银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授权时,需把授权表示和表决意见表述清晰、完整。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表示不明确的,视为授权无效;授权表示明确但表决意见不明确的,视为授权投弃权票。
在电话授权中,若招商银行客服人员未能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授权无效;在网络授权中,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仅有授权表示或表决意见而未提供开户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或预留手机号码,或者存在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或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视为授权无效。
三、其他事项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招行参与大会补充公告》作为《公告》、《补充公告》的补充,与后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招行参与大会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公告》、《补充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和招商银行95555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