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银行上海遗失金融许可证 处无公示违规状态)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显示,民生银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区支行于2016年10月, 该支行金融许可证遗失,导致该支行营业场所处于无《金融许可证》公示状态。
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为《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18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歌林春天社区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监罚决字〔201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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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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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歌林春天社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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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凌绮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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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16年10月, 该支行金融许可证遗失,导致该支行营业场所处于无《金融许可证》公示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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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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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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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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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