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5月31日讯 中泰化学(002092)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31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浙江富丽达将其所持中泰化学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中泰集团行使,委托授权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告显示,中泰集团持有公司452,367,62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8%,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9.50%股份,此次委托授权的标的为浙江富丽达所持中泰化学116,352,609股,占中泰化学总股本5.42%,双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后,中泰集团可行使共计643,720,234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5日收到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达兴业集团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普通股股份107,322,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前,鸿达兴业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