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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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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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开放申购与赎回的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现金头寸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等。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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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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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上述调整自2017年5月2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暨增持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7-023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暨增持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通知,陕鼓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同时,增持过程中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出现了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7年5月26日,陕鼓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34,637股,扣除误操作卖出的270,000股后,净增持公司股份1,164,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前陕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59,886,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7%;增持完成后,陕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61,051,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陕鼓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短线交易情况
2017年5月26日,在实施增持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27万股股份的“买入”指令误操作为“卖出”,并以6.62元的价格成交。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经公司自查,陕鼓集团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四、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
1、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2、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陕鼓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7-040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中文全称由“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全称由“ChangjiangRunfa Machinery Co., Ltd.”变更为“ChangjiangRunfa Medicine Co., Ltd.”;
3、公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长江润发”和“002435”。
一、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变更的说明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更名为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5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14123379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晨丰公路
法定代表人:郁霞秋
注册资本:49077.6795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9月09日
营业期限:1999年09月09日至******
经营范围:医药原料药及制剂、生化药品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中成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口药品分包及销售;医疗服务、医疗投资、健康产业投资;升降移动机械、港口门座起重机、电梯配件、汽车型材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自有厂房、设施设备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全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1月18日上市,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原有的电梯导轨产业以及新增的医药制造业务。为使公司名称能更好的契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进一步突出发展方向、树立公司新的形象,公司更名为“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自2017年5月26日起,公司全称由“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全称由“ChangjiangRunfa Machinery Co., Ltd.”变更为“ChangjiangRunfa Medicine Co., Ltd.”,公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标的公司属于建筑行业,预计本次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收购方案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和沟通中,交易方式待定,中介机构待定。目前尚未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推进收购方案的协商沟通,尽快确定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在停牌期间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承诺在10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发出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函文主要内容为,东海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于公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海证券对公司仍有持续督导责任,因原保荐代表人徐士锋先生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海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周增光先生接替徐士锋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自公告日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增光先生和马媛媛女士。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26日
附:周增光先生简历
周增光先生,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自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现任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先后参与过天华超净IPO、华仪电气和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并负责完成金叶珠宝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PTE. LTD.购买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股权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7-04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PTE. LTD.购买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与新加坡籍公民ONE PANG TIAN和FOO YEE PHANT(以下合称“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自有资金通过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公司KINGDOMWAY PTE. LTD.(以下简称“KPL”)分数次合计购买新加坡VITAKIDS PTE. LTD.(以下简称“VK”)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以下简称“PH”)95%的股权。本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PTE. LTD.购买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根据协议规定,在第二次交割日,公司需支付交易对价40万元新加坡元购买VK和PH各10%的股权,公司已如期向卖方支付了上述交割款项。
近日,公司收到VK和PH的通知,VK和PH已完成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次交割完成后,公司通过KPL分别持有VK和PH公司75%的股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3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25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叶炜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叶炜国先生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工作。公司监事会对叶炜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叶仁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叶仁友先生的简历附后。
此次职工代表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26日
附:叶仁友先生简历
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MBA,经济师。1998至2002年,就职于浙江明牌首饰股份有限公司,任信息部经理;2002年至2013年,任本公司信息部经理;2014年至今,任本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叶仁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2017-06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项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部分质押的公司股票已触碰平仓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德力,股票代码:002571)自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二、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施卫东先生与相关质权人就股票质押融资事项进行沟通, 2017年5月6日、5月13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60),2017年5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暨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目前施卫东先生积极与各方沟通确认,拟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并推进该事项进展,积极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尽快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以保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并在实施相关措施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 亿元的中期票据,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2)。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189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4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52)自2017年5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167)不停牌。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有限公司(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通知,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正在共同筹划股份变更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已于2017年4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13日和2017年5月20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7-031-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7-035-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7-04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45-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及《2017-046-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莱士中国正在与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尚需有关行政部门审批,相关审批程序较为繁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将于2017年5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关于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7年5月26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三胞集团办理了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27%)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质押登记日期2017年5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03,743,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7.58%;累计质押总股数为249,689,0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2.20%,占本公司总股本22.67%。
三胞集团进行上述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三胞集团资信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13金桥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债券代码:122338 债券简称:13金桥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13金桥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4年发行的“13金桥债”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3金桥债”债券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6年6月3日。
2016年10月,因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而由该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时,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升至AAA,“13金桥债”债项的信用等级同时被评定为AAA。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5月17日出具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100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13金桥债”债券评级结果为:AAA。根据本次评级结果,“13金桥债”债券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100号)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ST爱富 编号:临2017-033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披露。
2017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三)》(上证公函【2017】0593号)(以下简称“《三次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7-30)。公司收到《三次问询函》后,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三次问询函》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复。由于交易各方就回复事项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预计本次问询函回复无法在2017年5月27日前完成。公司申请延期回复《三次问询函》,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正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三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待完成相关《三次问询函》回复工作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三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7-011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董事总经理张伟民先生、董事会秘书董燕女士、财务总监赖永华先生、监事周妹女士的通知,上述人员分别于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数量及增持价格
董事总经理张伟民:10000股,买入均价:9.53元,董事会秘书董燕:7000股,买入均价:10.77元,财务总监赖永华:10000股,买入均价:10.20元;监事周妹:1500股,买入均价:9.93元。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行为,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同时也是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
(12天富债)2017年跟踪
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045
债券代码:122155 债券简称:12天富债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
(12天富债)2017年跟踪
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债券(12天富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与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 “12天富债”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155)进行了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2016年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6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金婷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婷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金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金婷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金婷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人,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监事会的三分之一,该辞职申请将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郑彦丽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职工代表监事增补事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27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郑彦丽: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夏幸福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预算管理总监、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区域财务负责人、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现任华夏幸福事业部财务负责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3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5月26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7,968,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简称“天通高新”)通知,该股东于近日合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质押给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标的证券的补充质押日为2017年5月24日。
本次质押完成后,天通高新持有天通股份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为2,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数为8,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天通高新本次质押的目的是用于补充前期已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天通高新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警戒值和平仓值,当交易日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值的,天通高新应在下一个交易日13:00前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履约保障措施: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标的证券,3、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同时,天通高新应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7-033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27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个别问题涉及的核查过程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问询函要求公司主办券商及年审会计师对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公司正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在2017年6月7日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家豪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叶家豪先生辞任上述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仍由叶家豪先生暂代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另外,因叶家豪先生目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长叶家豪先生的辞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叶家豪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叶家豪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