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智能自控IPO过会 需补充说明应收账款持续增长合理性)
证监会昨日晚间披露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6次发审委会议的审核情况,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智能自控”)IPO获通过。
无锡智能自控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3056万股,保荐代表人为华泰联合证券。
尽管已经过会,但证监会发审委表示,无锡智能自控需对以下几个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包括(1)报告期在营业收入未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政策以获取中标订单的情形,应收账款持续增加是否源于过度的信用政策,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相关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前十名销售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发行人关于应收账款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4)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质保金收回是否存在风险。相关信息及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其次,无锡智能自控需进一步说明及其子公司是否已经取得全部经营业务所必需的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是否符合相关主营业务资质和资格、许可的有关强制性规定要求,是否曾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相关风险和信息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另外,无锡智能自控还应该结合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主要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在手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主要客户的采购需求是否可持续,2017年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