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28日讯 今日下午,在乐视网(300104)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于易到的问题,董秘赵凯表示此前纷争已逐渐平息,近期易到将集中解决经营中发生的阶段性问题,“公司整体运营情况正在逐步好转”。对于易到融资、司机提现、乐视是否会放弃易到控股权等问题,管理层并没有正面回应。不过近日,已经辞职的易到联合创始人杨芸告诉网易财经,从整个网约车市场上来看易到估值是被低估了,而基本上所有目前想进入易到的资本,进入的前提都是希望乐视走。
对于易到的估值,目前没有准确的说法。在2015年10月易到D轮融资时,根据各方消息,乐视以7亿左右的美金获得易到7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在2016年8月,有消息称易到拟融资40亿元,投前估值170亿元,谋求挂牌新三板。
再来看看易到在专车业务方面,主要的对标公司神州专车。2016年7月22日,神州优车(838006)正式挂牌新三板。根据其挂牌时最近一次的公允增资价格,估值达到369亿元。在之前的报道中,神州新三板市值一度被描述为440亿元。
杨芸分析说,从整个网约车市场上来看易到估值被低估了,“易到目前订单规模大于神州,神州在新三板的估值400多亿了,但易到现在对外融资估值才100多亿。”
周航离开易到后,加入了顺为资本。对于易到融资,杨芸强调顺为资本要投资是“胡扯”,“顺为投资是做早期投资的,它的体量也投不动易到。”
14亿元贷款是否约定用途?
对于此次引发周航与乐视风波的14亿元贷款,中泰创展此前曾回应网易财经,其下属子公司确实于2016年11月,与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到用车)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但并未对具体使用进行过约定,“由易到及其控股公司自行进行分配”。
不过,杨芸告诉网易财经,对于14亿元的贷款用途,在贷款协议里应该是有的,“主要用于易到的日常经营。”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这份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用途是“企业日常经营”,乙方改变借款用途应当经甲方同意。
网易财经就此份贷款合同向南京银行求证,后者回复表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行客户,因银行负有为客户保密的义务,故未经客户授权,银行不得对外发布任何与客户相关的信息。”
杨芸表示,易到司机提现困难是因为资金短缺。目前易到与司机的欠款就2亿多元,“供应商的欠款我现在不是特别了解了”。她坚持此前的观点,只要乐视把13亿元还了,易到非常健康。她表示,目前需要有资金赶紧解决司机的问题,让易到健康发展下去。
乐视为易到投入多少资金?
对于易到D轮融资时,乐视投资近7亿美元的消息,杨芸说,乐视增资加上收购老的机构投资人股份,差不多是7亿美元。“乐视最早投资易到时,根据协议,有不同的交割日期,每期的交割金额写得很清楚。”
在17日晚,易到与乐视控股在联合声明中表示乐视已投入近40亿元资金及大量生态资源,支持易到发展。对此,杨芸表示,“乐视投资的金额,截至到现在,应该超过两亿美元了,但距40亿元还差多少,只能问乐视方面,因为后续整个财务状况,我们是被屏蔽的。”
杨芸此前披露,在易到D轮融资时,乐视进来时,是按照标准的战略投资人角度增资进来的。增资以后,也就占股20%左右。后来,乐视可能觉得易到对其汽车生态比较重要,就把易到前三轮大概七八个老的机构投资人的股份全部买掉了。她告诉网易财经,“我们当时是同意的,因为老的机构投资人要退出,这很正常。前期投资人的退出途径不一定是IPO。”
至于当时融资时对管理层的安排,杨芸表示也有协议。“当时达成的协议是周航做CEO,只有周航自己卸任,其他人是不能罢免的。易到独立于乐视之外,是独立运营的公司。”
不过,4月19日晚间,易到三位创始人——周航、杨芸和汤鹏,发布了联合辞职的声明。
三位创始人减持易到股份
3月份时,易到曾对外表示融资在顺利推动中,近期也将启动上市计划。对于易到的上市计划,杨芸说自己不太清楚了,“去年6月份之后,乐视控制易到后,很多信息对我们都是屏蔽的。”
在三人的联合辞职声明中,也表示自2016年6月之后,由于乐视强势派驻了以彭钢为首的管理团队,周航、杨芸、汤鹏作为易到创始团队,均陆续淡出管理层,“我们应乐视要求,避免引发外界过度猜测,影响融资,就以名留实走的方式(对外保留职务,保留人事关系并领取象征性薪酬),同时并未高调对外公布。”
目前,正式离开易到的杨芸,已经投入到自己的新事业绿橙国际幼儿园当中,她之前也向媒体透露过汤鹏未来的打算,“他应该是(进入)区块链技术下的互联网保险方向。他走技术流。”
根据天眼查,此前周航持有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到运营主体)25.33%的股份,杨芸的持股比例为2.29%,汤鹏的持股比例为1.91%,三人持股比例接近30%。
杨芸表示她已经在后续的多轮融资中退出了绝大部分股权,目前仅有1%。“周航占股也不到20%了,目前10%多一点,我们三个创始人在易到的股份都很少了。”
(网易财经 马莉 bjmali1@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