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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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基金主代码指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的申购代码为511231。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投资人应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10份。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暂不设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数额限制或基金的最小申购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包括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的方式,即申购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的程序
1)申购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2)申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投资人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与申购代理券商于T+2日进行现金差额的交收,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对此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并完成交收。
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介公告。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3)投资人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现券(及一定比例的现金替代)进行申购。对托管在银行间市场的双边挂牌债券,需办转托管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后方能用以申购本基金份额。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等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6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于2017年4月10日-2018年3月31日享有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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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率优惠规则
个人投资者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规则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 www.icbc.com.cn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网站: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于2017年4月10日起享有广发证券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发证券各渠道网上、手机委托系统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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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率优惠规则
2017年4月10日起,通过广发证券网上、手机委托系统申购(不含定投)我司代销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收费模式), 享有1折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以上费率优惠政策如有变更,请以广发证券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广发证券申购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规则解释权归广发证券所有,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广发证券的有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站: www.gf.com.cn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网站: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华微债”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华微债”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8
● 回售简称:华微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6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0张,回售金额为0元
根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9日、3月11日、3月14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华微债”公司债券票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华微债”公司债券票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华微债”公司债券票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1华微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1华微债”回售申报日为2017年3月14日、3月15日、3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1华微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1华微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不变,仍为3,200,000张。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的通知,福鞍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部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福鞍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30,690,600股限售流通股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5日,约定回购日期为2018年6月8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持有公司股票121,9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6%,累计股票质押数为75,690,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2.09%,占公司总股本的37.85%。
福鞍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福鞍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入、上市公司分红等。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福鞍控股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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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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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2)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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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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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2)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广发证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开展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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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广发证券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10日起,通过广发证券开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4月10日起,通过广发证券网上、手机委托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享有1折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以上费率优惠政策如有变更,请以广发证券公告为准。
3、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广发证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广发证券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基煜基金自2017年4月11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68
联系人:吴鸿飞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7年4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
自2017年4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2017年4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非现场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x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7年4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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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4月1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平安银行的规则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简称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单次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具体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前述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列表中拟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将在平安银行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不同转换方向的申购补差费率,请参阅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旗下基金”的各只基金“费率结构”中的费率补差表。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1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邮编:518026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代销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代销机构为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119)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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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4月10日至6月19日,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方正证券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方正证券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45)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8日可在方正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