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3月 20 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7年 3 月 17 日,钜盛华将持有并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万科 91,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A股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万科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3月 20 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7年 3 月 17 日,钜盛华将持有并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万科 91,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A股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