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2日讯 早年因虚增利润而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三峡新材,正在为它的历史虚假陈述劣迹付出代价。从2016年6月18日后至今,三峡新材自行公告三峡新材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司代理律师送达的60份《民事裁定书》,涉案的金额526.24万元。
网易财经查阅相关公告发现,2015年1月,基于两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证监会决定给予三峡新材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后,陆续有投资者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三峡新材在公告相关结果的同时,对于如果最终赔偿,款项由谁承担也做出了安排。三峡新材称,对因证券虚假陈述涉及的未决诉讼事项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进行了披露。其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锡忠承诺:如投资者基于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起诉公司,且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或公司与投资者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就公司因该等诉讼而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成本及费用,金额在人民币贰仟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实际控制人许锡忠负责承担,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的部分,其将采取措施,协调第三方采取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寻找第三方共同承担等方式处理。综合各种因素判断,三峡新材预估投资者可能的索赔总额在人民币贰仟万元左右。
另外,三峡新材的公告还多次强调,经向实际控制人许锡忠核实,许锡忠的以上承诺未发生变化,因此该等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今日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分别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就该60起案件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三峡新材不服上述60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审理程序违法为由,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就上述60起二审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日通过本公司代理律师向本公司送达了60份终审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在二审审理过程中,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已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达成和解,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原审起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裁定:1、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60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 2、准许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撤回起诉。
(网易财经王宏贵 Email:bjwanghonggui@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