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监会发布网贷资金存管指引 强化免责条款)
网易财经2月23日讯 网贷行业又一合规细则落地。今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要求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
根据指引界定,网络借贷资金,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人,委托存管人保管的,由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等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及相关资金。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地方主要是:第一,把之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为商业银行;第二,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不对借贷行为保证、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第三,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开展存管业务的处罚,整改期改为6个月;第四,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正式发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正在一步步落地、执行。此前,银监会表态要实施穿透式监管,强化法人监管和行为监管。此次指引的下发,已经表露了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严控违规操作风险的监管意图。” 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称。
他指出,银行资金存管可以实现用户资金与平台运营资金有效分离,能够有效降低P2P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避免平台监守自盗、挪用资金的可能性,出借人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安全出借的环境,相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越来越规范。
针对《指引》并不禁止存管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融360网贷分析员韩腾认为,监管否定联合存管模式,强调的是银行要亲自履行存管职责去进行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联合存管模式如果把这些职责交给第三方支付来完成是不合规的,但是除此之外的一些信息处理及技术开发工作,不会改变存管履责主体,但是可以提高资金存管业务推进效率,缓解银行执行压力。(bjhuwen@corp.netease.com)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全文】
银监会今日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指引要求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商业银行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它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