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1:网下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表
特别提示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原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月26日(T-18日)完成。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至2017年1月2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34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3日和2017年2月20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7年2月7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2月28日,并推迟刊登《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原定于2017年2月6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2月27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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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因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连续三周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顺延三周。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上交所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5)若中止发行情况发生时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9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大千生态”,股票代码为“603955”,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5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德邦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2,1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3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3%。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19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1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72.50万元,未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2月2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1“网下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5.26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260万股。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附表里备注是否为“有效”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T日)09:30-11:30、13:00-15:00。
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2月2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2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3月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3月2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3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2月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2月2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6、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400万股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23日(T-21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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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截至2017年1月26日(T-18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收到1,630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7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2.17元/股—15.26元/股,申报总量为722,53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1,630个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2,779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56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或者属于禁止配售对象,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剔除。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总体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2,723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购总量为707,970万股。相关配售对象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符合要求的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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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至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与发行价格相同的配售对象不进行高价剔除。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5.26元/股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对于报价等于15.26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没有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高于15.26元,因此没有配售对象报价被剔除。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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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15.26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15.26元/股的1,49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18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680,68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四)与行业平均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分类代码为E48)。截止2017年1月26日(T-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34倍。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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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上市公司年报
本次发行价格15.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3日和2017年2月20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75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4.3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63%。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2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680,680万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19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61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9,572.50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7年1月23日(T-21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2月28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7年3月1日(T+1日)在《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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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因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连续三周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顺延三周。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上交所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5)若中止发行情况发生时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2,618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80,68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2月28日(T日)9:30-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2月28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1月23日(T-21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3月2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3月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3月2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95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955”,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协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3月6日(T+4日),上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7年2月28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5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2017年2月28日(T日)09:30-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775万股“大千生态”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26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大千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5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2月2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2月24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7年2月2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7年2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7,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需于2017年2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2月28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七)申购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3、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5、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对于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新股申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2月28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3月1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3月1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3月1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3月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3月2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3月3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7年3月2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和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协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3月6日(T+4日)刊登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能中止本次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3月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15层
联系人:倪萍
电话:025-83751401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联系人:股票销售部
电话:021-38655057、38655059
发行人: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申报数量(万股) | 备注 |
1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26 | 260 | 有效 |
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3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4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5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6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 15.26 | 260 | 有效 |
7 | 王海燕 | 王海燕 | 15.26 | 260 | 有效 |
8 | 刘玮 | 刘玮 | 15.26 | 260 | 有效 |
9 | 陈华明 | 陈华明 | 15.26 | 260 | 有效 |
10 | 王振花 | 王振花 | 15.26 | 260 | 有效 |
11 | 万向财务 |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2 | 陈燕 | 陈燕 | 15.26 | 260 | 有效 |
13 |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4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暨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5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6 | 胡萍 | 胡萍 | 15.26 | 260 | 有效 |
17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8 | 何雪萍 | 何雪萍 | 15.26 | 260 | 有效 |
19 | 宋盛 | 宋盛 | 15.26 | 260 | 有效 |
20 | 孔洪飚 | 孔洪飚 | 15.26 | 260 | 有效 |
21 |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2 |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23 | 张婉琴 | 张婉琴 | 15.26 | 260 | 有效 |
24 | 姚晓云 | 姚晓云 | 15.26 | 260 | 有效 |
25 | 阎占表 | 阎占表 | 15.26 | 260 | 有效 |
26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27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8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9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30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31 | 戴文 | 戴文 | 15.26 | 260 | 有效 |
32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33 | 李靖 | 李靖 | 15.26 | 260 | 有效 |
34 |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化稳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35 | 王德志 | 王德志 | 15.26 | 260 | 有效 |
36 | 田光伟 | 田光伟 | 15.26 | 260 | 有效 |
37 | 杨光第 | 杨光第 | 15.26 | 260 | 有效 |
38 | 孙秀芳 | 孙秀芳 | 15.26 | 260 | 有效 |
39 | 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40 | 陈霄云 | 陈霄云 | 15.26 | 260 | 有效 |
41 | 余明伟 | 余明伟 | 15.26 | 260 | 有效 |
42 | 党金社 | 党金社 | 15.26 | 260 | 有效 |
43 | 郭华强 | 郭华强 | 15.26 | 260 | 有效 |
44 |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45 | 国泰君安证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46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47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48 | 梁惠青 | 梁惠青 | 15.26 | 260 | 有效 |
49 | 李洪义 | 李洪义 | 15.26 | 260 | 有效 |
50 | 林凌云 | 林凌云 | 15.26 | 260 | 有效 |
51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52 | 李彬 | 李彬 | 15.26 | 260 | 有效 |
53 | 刘建军 | 刘建军 | 15.26 | 260 | 有效 |
54 | 周林根 | 周林根 | 15.26 | 260 | 有效 |
55 |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56 | 吕为民 | 吕为民 | 15.26 | 260 | 有效 |
57 | 石惠芳 | 石惠芳 | 15.26 | 260 | 有效 |
58 | 陈杰 | 陈杰 | 15.26 | 260 | 有效 |
59 | 张金朝 | 张金朝 | 15.26 | 260 | 有效 |
60 | 施建华 | 施建华 | 15.26 | 260 | 有效 |
61 |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62 | 桂志强 | 桂志强 | 15.26 | 260 | 有效 |
63 | 叶林富 | 叶林富 | 15.26 | 260 | 有效 |
64 | 李兴田 | 李兴田 | 15.26 | 260 | 有效 |
65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66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67 | 林泗华 | 林泗华 | 15.26 | 260 | 有效 |
68 | 赵吉 | 赵吉 | 15.26 | 260 | 有效 |
6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70 | 徐越 | 徐越 | 15.26 | 260 | 有效 |
71 | 林凡 | 林凡 | 15.26 | 260 | 有效 |
72 | 孙学成 | 孙学成 | 15.26 | 260 | 有效 |
73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74 |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宽远价值进取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75 |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宽远优势成长2号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76 |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宽远价值成长五期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77 |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宽远优势成长1号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78 |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宽远价值成长九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79 | 孟令翠 | 孟令翠 | 15.26 | 260 | 有效 |
80 | 汪利萍 | 汪利萍 | 15.26 | 260 | 有效 |
8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82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83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84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85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86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87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88 | 李春安 | 李春安 | 15.26 | 260 | 有效 |
89 | 金祚华 | 金祚华 | 15.26 | 260 | 有效 |
90 | 张逸君 | 张逸君 | 15.26 | 260 | 有效 |
91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5.26 | 260 | 有效 |
92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聚富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93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 15.26 | 260 | 有效 |
94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价值精英1号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95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1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96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2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97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余粮100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98 | 高再学 | 高再学 | 15.26 | 260 | 有效 |
99 | 李能春 | 李能春 | 15.26 | 260 | 有效 |
100 | 唐建柏 | 唐建柏 | 15.26 | 260 | 有效 |
101 | 曹昱 | 曹昱 | 15.26 | 260 | 有效 |
102 | 国都证券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03 | 宋磊 | 宋磊 | 15.26 | 260 | 有效 |
104 | 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05 | 曹关渔 | 曹关渔 | 15.26 | 260 | 有效 |
106 | 赵蕴珠 | 赵蕴珠 | 15.26 | 260 | 有效 |
107 | 黄文军 | 黄文军 | 15.26 | 260 | 有效 |
108 |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顺荣成长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09 |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盈宝对冲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10 | 姜风 | 姜风 | 15.26 | 260 | 有效 |
111 | 鲁旭宸 | 鲁旭宸 | 15.26 | 260 | 有效 |
112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13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14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15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分红险中证全指组合 | 15.26 | 260 | 有效 |
116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型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 15.26 | 260 | 有效 |
117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健系列组合 | 15.26 | 260 | 有效 |
118 | 顾国绵 | 顾国绵 | 15.26 | 260 | 有效 |
119 | 周霞 | 周霞 | 15.26 | 260 | 有效 |
120 | 戴建军 | 戴建军 | 15.26 | 260 | 有效 |
121 | 沈颖华 | 沈颖华 | 15.26 | 260 | 有效 |
122 | 毕瑾 | 毕瑾 | 15.26 | 260 | 有效 |
123 | 钱新江 | 钱新江 | 15.26 | 260 | 有效 |
124 | 柴昭一 | 柴昭一 | 15.26 | 260 | 有效 |
125 | 胡孙树 | 胡孙树 | 15.26 | 260 | 有效 |
126 | 赵关贤 | 赵关贤 | 15.26 | 260 | 有效 |
127 | 高胜兵 | 高胜兵 | 15.26 | 260 | 有效 |
128 | 顾立兵 | 顾立兵 | 15.26 | 260 | 有效 |
129 | 任元林 | 任元林 | 15.26 | 260 | 有效 |
130 | 朱德宏 | 朱德宏 | 15.26 | 260 | 有效 |
131 | 林汉 | 林汉 | 15.26 | 260 | 有效 |
132 | 张谨 | 张谨 | 15.26 | 260 | 有效 |
133 | 王宁 | 王宁 | 15.26 | 260 | 有效 |
134 | 钟伟澜 | 钟伟澜 | 15.26 | 260 | 有效 |
135 | 任强 | 任强 | 15.26 | 260 | 有效 |
136 | 朱照荣 | 朱照荣 | 15.26 | 260 | 有效 |
137 | 陈树新 | 陈树新 | 15.26 | 260 | 有效 |
138 | 沈挺 | 沈挺 | 15.26 | 260 | 有效 |
139 | 徐阳英 | 徐阳英 | 15.26 | 260 | 有效 |
140 | 徐东左 | 徐东左 | 15.26 | 260 | 有效 |
141 | 梁文康 | 梁文康 | 15.26 | 260 | 有效 |
142 | 莫长兴 | 莫长兴 | 15.26 | 260 | 有效 |
143 | 梁剑文 | 梁剑文 | 15.26 | 260 | 有效 |
144 | 重庆国际信托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45 | 朱铁光 | 朱铁光 | 15.26 | 260 | 有效 |
146 | 赵聚友 | 赵聚友 | 15.26 | 260 | 有效 |
147 | 高建忠 | 高建忠 | 15.26 | 260 | 有效 |
148 | 黄米国 | 黄米国 | 15.26 | 260 | 有效 |
149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50 | 章建平 | 章建平 | 15.26 | 260 | 有效 |
151 | 黄楚武 | 黄楚武 | 15.26 | 260 | 有效 |
152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安-中信银行权益策略1期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153 | 林要兴 | 林要兴 | 15.26 | 260 | 有效 |
154 | 谢一鸣 | 谢一鸣 | 15.26 | 260 | 有效 |
155 | 中国银河证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156 | 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57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圆信永丰互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158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59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60 | 吴绮绯 | 吴绮绯 | 15.26 | 260 | 有效 |
161 | 郭友平 | 郭友平 | 15.26 | 260 | 有效 |
162 | 周万沅 | 周万沅 | 15.26 | 260 | 有效 |
163 | 汪和平 | 汪和平 | 15.26 | 260 | 有效 |
164 | 黄敏娟 | 黄敏娟 | 15.26 | 260 | 有效 |
165 | 蒋宏业 | 蒋宏业 | 15.26 | 260 | 有效 |
166 |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67 |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68 | 陈雅萍 | 陈雅萍 | 15.26 | 260 | 有效 |
169 | 毛瓯越 | 毛瓯越 | 15.26 | 260 | 有效 |
170 |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71 | 蔡鸿图 | 蔡鸿图 | 15.26 | 260 | 有效 |
172 | 丁晓峰 | 丁晓峰 | 15.26 | 260 | 有效 |
173 | 周卫军 | 周卫军 | 15.26 | 260 | 有效 |
174 | 郭志江 | 郭志江 | 15.26 | 260 | 有效 |
175 | 韩江鸣 | 韩江鸣 | 15.26 | 260 | 有效 |
17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77 | 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 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78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79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80 | 李志辉 | 李志辉 | 15.26 | 260 | 有效 |
181 |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82 | 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83 | 冯建华 | 冯建华 | 15.26 | 260 | 有效 |
184 | 伍桂祥 | 伍桂祥 | 15.26 | 260 | 有效 |
185 | 新疆鼎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鼎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86 | 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鸣石量化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87 | 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鸣石多策略五号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88 | 北京中联宝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北京中联宝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89 | 张浙萍 | 张浙萍 | 15.26 | 260 | 有效 |
190 | 陈慧 | 陈慧 | 15.26 | 260 | 有效 |
191 | 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 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192 | 卢锋 | 卢锋 | 15.26 | 260 | 有效 |
193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94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95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96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97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98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199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00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01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02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26 | 260 | 有效 |
203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04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05 | 王仰中 | 王仰中 | 15.26 | 260 | 有效 |
206 | 周滇 | 周滇 | 15.26 | 260 | 有效 |
207 |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08 | 钟环 | 钟环 | 15.26 | 260 | 有效 |
209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10 |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1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1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盈1号专户 | 15.26 | 260 | 有效 |
21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1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稳泰价值2号资产管理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15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1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积极配置投资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1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18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丰盛阿尔法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1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丰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0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丰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优选成长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价值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稳定增利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5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资产强化回报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15.26 | 260 | 有效 |
22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2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28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2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0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5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37 | 李天云 | 李天云 | 15.26 | 260 | 有效 |
238 |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39 | 孙海强 | 孙海强 | 15.26 | 260 | 有效 |
240 | 林绍康 | 林绍康 | 15.26 | 260 | 有效 |
241 |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珠池量化4号私募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42 |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珠池量化6号私募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43 |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44 | 张蝶 | 张蝶 | 15.26 | 260 | 有效 |
245 |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246 | 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15.26 | 260 | 有效 |
247 | 吴海燕 | 吴海燕 | 15.26 | 260 | 有效 |
248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基金-永乐分级2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49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基金-民安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50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基金-昆仑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51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基金-昆泰分级6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6 | 260 | 有效 |
252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53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54 | 李亮 | 李亮 | 15.26 | 260 | 有效 |
255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56 |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57 | 蒋龙福 | 蒋龙福 | 15.26 | 260 | 有效 |
258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59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0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1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2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3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4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5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6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7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8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69 | 黄凤祥 | 黄凤祥 | 15.26 | 260 | 有效 |
270 | 蔡维运 | 蔡维运 | 15.26 | 260 | 有效 |
271 | 赵建平 | 赵建平 | 15.26 | 260 | 有效 |
272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73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74 | 福建滚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滚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26 | 260 | 有效 |
275 | 福建滚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滚雪球9号成长型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76 | 福建滚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滚雪球10号同驰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277 | 福建滚雪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滚雪球11号倍增基金 | 15.26 | 260 | 有效 |
(下转22版)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2017年2月28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15.26元/股,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48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8.34倍(截至2017年1月26日),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3日和2017年2月20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7年2月7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2月28日,并推迟刊登《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原定于2017年2月6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2月27日。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2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3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3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5.2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代码:E4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34倍(截止2017年1月26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5.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共有61家上市公司。按照主营业务划分,这些上市公司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大型基础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电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等,这类公司估值水平普遍较低;另一类为建筑行业某细分领域的公司,如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的东方园林、岭南园林等,主要从事环保工程的万邦达、巴安水务等,主要从事化学工程的东方新星、延长化建等,估值水平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共园林景观、企事业单位景观和地产景观等领域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设计。目前在国内上市公司中,以园林工程施工为主营业务的有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铁汉生态、蒙草生态、岭南园林、乾景园林、美尚生态、文科园林、花王股份、农尚环境等,我们选择以上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行业的11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样本,发行人所处的园林工程施工行业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方面均高于土木工程建筑业整体水平。
若以2015年每股收益及截至2017年1月26日前20个交易日(含1月26日)的股票交易均价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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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上市公司年报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29,572.5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5.26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3,190.50万元,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相关费用约3,618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9,572.50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发行人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