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鹿城银行定增方案获监管部门批复 募集资金不超过8250万元)
中国网财经1月18日讯 1月18日,鹿城银行董事会发布公告称,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方案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复。
公告显示,鹿城银行已完成向江苏省国资委关于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比例变动的备案程序;并取得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于2017年1月16日签发的关于鹿城银行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还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据了解,2016年11月15日,鹿城银行发布股票发行方案。方案显示,公司拟为30名自然人和3名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含),价格为1.65元/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8250万元。(其中,3名机构投资者和28名自然人为公司原股东,新增2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核心员工。)
此外,2016年11月15日,鹿城银行还发布终止原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鹿城银行分别于2015年10月 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15年11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原股票发行方案,拟定向发行股票总计不超过 5000万股(含),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50万元(含) 用于补充公司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后因西南证券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状态,可能会影响定向发行股票进度,经与西南证券审慎协商,鹿城银行撤回定增申请文件获批、并决定终止原股票发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