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26日讯 万福生科晚间公告,公司与非关联方自然人曹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作价4100万元,将公司对刘开森享有的4100万元债权转让予曹昀,并冲回公司此前计提的坏账准备,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收益820万元。万福生科2015年度亏损9944.32万元,2016年度前三季亏损814.8万元。
公告内容如下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证券简称:万福生科 公告编号:2016-086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签署之日起。
2、合同的履行期限:签署之日起三天内。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重大影响的说明:因以前年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已计提820万元的坏账准备,现因收回此笔应收账款,上述坏账准备计提将予以冲回,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收益820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交易受让方:曹昀
身份证号码:430103197209******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376号
受让方自然人曹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任何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对刘开森享有人民币4,100万元
的债权全部由曹昀享有。同时,曹昀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100万元。
2、自曹昀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4,100万元后,公司不得再向刘开森主张标的债权。如曹昀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公司仍有权向刘开森主张上述债权。
3、自曹昀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4,100万元后,曹昀与刘开森双方就标的债权产生的任何分歧,均由曹昀与刘开森双方协商解决,与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无关。债权交割完成后,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公司确认,公司已就向曹昀转让标的债权之事项向刘开森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刘开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至今,一直未能收到刘开森应支付的剩余4,100万元股权转让款项。本次债权转让成功完成后,公司将全额收回刘开森所欠的剩余4,100万元股权转让款。因以前年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已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了820万元的坏账准备,现由于收回该笔应收账款,上述坏账准备计提将予以冲回,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收益820万元。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成,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继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债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