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09号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 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了关于你公司的相关 报道,其中部分内容称“你公司在 11 月 26 日召开全体管理层工作会 议,宣布了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组成和任命。该会议决定:董事长陈琳 兼任代理总裁,负责全面管理;李卫南任执行副总裁,负责分管太阳 能事业部、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事业部;赵习军任执行副总裁,负责 分管工程玻璃事业部,代管平板玻璃事业部;刘沛涛任执行副总裁, 负责分管(组建)太阳能应用事业部。”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媒体报道内容予以核实幵作 出书面说明,于 12 月 9 日前报送至我部;如上述媒体报道内容属实, 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否符合你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就此及时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我部提醒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栺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确保公司生 产经营稳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提醒你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5 条规定,充分 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幵履行 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6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