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 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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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10月17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机构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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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该投资者申购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申购份额=49,701.79/1.0500=47,335.04份
例: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若该投资者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06%)=49,970.02元
申购费用=50,000-49,970.02=29.98元
申购份额=49,970.02/1.0500=47,590.49份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50000元
申购费用=50000-50000=0元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的费用、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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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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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一: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30天,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30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渠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宝,基金代码:000773)、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和,基金代码:A类:002664,C类:002665)、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益,基金代码:A类:001635,C类:001636)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李忆莎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9月1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
公告(十)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8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
公告(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4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其中1名原告起诉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名原告起诉公司、张长虹、王玫、王日红、郭仁莉、洪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1名自然人
被告: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1,575,341.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3名自然人
被告: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张长虹
被告:王玫
被告:王日红
被告:郭仁莉
被告:洪榕
被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1,008,251.12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2016年7月26日被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三、其他有关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8月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材料,请求撤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公司已收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16)京01行初710号》,经该院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收到法院发来的前述《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正与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商讨应诉方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若公司被生效的判决认定败诉并赔偿,赔偿金额将会计入作出生效判决当期的损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8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根据查明的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已于2016年7月27日对该重大事项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现代制药公告编号:2016-085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1号楼一楼西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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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王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黄永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许定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邵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印春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祉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监事季晓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魏冬松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肖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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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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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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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比例达到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19,756,311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艳贞、叶立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6-035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新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新疆证监局与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该活动于2016年10月20日11:00-13:3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www.p5w.net。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6-036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振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振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郭振海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董事会对郭振海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5日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的
公告
证券代码: 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5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普莱柯,股票代码:603566)已于2016年10月14日紧急停牌一天,并自2016年10月1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承诺将尽快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和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尽快公告上述事项并复牌。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 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5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选举新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苏锐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苏锐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大会,会议选举田晓龙(简历附后)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苏锐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14日
田晓龙简历
田晓龙,男,185年11月生,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2013年9月入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部,2016年3月被任命为科技项目部主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一期”)和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元博”)合计持有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限售流通股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2%。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鼎晖一期和鼎晖元博于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3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和9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本次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收到公司股东鼎晖一期和鼎晖元博函告,鼎晖一期和鼎晖元博计划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4日之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和9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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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鼎晖一期和鼎晖元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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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鼎晖一期和鼎晖元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6-028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
说明会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10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
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9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上交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互动交流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7月25日起停牌(公告编号:2016-079)。公司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5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告编号:2016-082)。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披露了本次截至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6年7月22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情况(公告编号:2016-083)。2016年8月25日,公司发布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1)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5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发行股份收购海外资产,程序较复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商业谈判期较长,前期准备工作和尽职调查工作量相对较大,且涉及海外资产所在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批和备案。除已披露标的资产外,公司若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收购海外标的资产,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预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5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股票需延期复牌,公司定于2016年10月19日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定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延期复牌原因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9日15:00——16:00
召开地点:本次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交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赵瑞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车海辚女士,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并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6年10月19日15:00——16:00直接登陆上交所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index.do,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毅、马杰
联系电话:021-68865161
传真:021-68866081
邮箱:xieyi@gangtaikonggu.com.cn 、majie687@126.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101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质押解除暨
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公司股东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74,497,487股限售流通股办理质押解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10日13日。同日,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又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4,497,487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日期为2016年10日13日。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4,497,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累计质押股份74,497,48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5日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64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上市公司指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SH60063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东方明珠集团指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832)。
上市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号),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程序、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重组交割事项(详见2015年6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文件《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吸收合并涉及的东方明珠集团资产过户(包括土地、房屋、商标及对外股权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土地房屋过户进展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拥有土地使用权共9宗,总面积为137,934平方米;拥有房屋所有权共9处,建筑面积共计6,814.46平方米。截至目前,因土地房屋过户手续涉及原东方明珠集团(SH600832)税务注销手续的办理,但税务注销手续需等待相关实施细则的明确,上市公司正与各方积极推进上述土地及房屋的承继过户手续。
2、商标过户进展情况
2015年7月6日,上市公司已委托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东方明珠集团名下的154项商标移转予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目前上述商标转让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批文。
3、对外股权投资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方明珠集团持有股权的一级子公司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子公司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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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子公司股权已完成过户之外,东方明珠集团持有的其余对外股权投资过户事宜正在有序办理过程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上述资产过户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
关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新增销售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蚂蚁基金自2016年10月17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28日—2016年11月4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223)。投资人可通过蚂蚁基金的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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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费率活动具体内容
1、自2016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参与蚂蚁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蚂蚁基金活动公告为准。原认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认购费率执行。
2、本基金的原认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3、如本基金管理人新增通过蚂蚁基金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蚂蚁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6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