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9月25日讯 南兴装备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时任副董事长陈俊岭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44号《关于对陈俊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 “警示函”)。
公告显示,陈俊岭于2014年2月10日至2016年5月10日期间,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于2016年5月11日正式离职;截止2016年7月5日,陈俊岭通过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暨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6,791股。2016年7月6日,暨南投资将陈俊岭先生间接持有的上述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陈俊岭在公司2015年5月18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承诺,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第六条的规定, 现广东证监局对陈俊岭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陈俊岭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承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