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21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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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表决方式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于国波、徐卫兵、刘效锋、张圣怀、章华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卢新华、肖强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泽学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公司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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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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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吴俊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