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榆林中院发出陕西首份执行“悬赏令”)
本报讯 (记者毛浓曦)9月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第001号”悬赏执行公告:悬赏50万元,寻求一起已经判决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是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试行执行悬赏举报制度后,该省发出的首份执行悬赏公告。
据了解,榆林市是陕西“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地区。该市要求,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打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硬仗。
此次发布的悬赏执行公告,列举了(2016)“陕08执4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告提出,如提供的线索是该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完毕,将予奖励。含税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公告还对举报者的保密、利益维护、赏金领取方式等作了明确。
据了解,陕西高院于9月1日出台《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举报措施相关问题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无法联系或下落不明,人民法院经穷尽执行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人民法院经穷尽财产查控手段,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者查找到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此前,8月15日,榆林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会,集结全市32个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向执行难发起总攻。榆林市中院据此展开了”执行攻坚行动“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