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证券简称:万华化学公告编号:临2016-34号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30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629,255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光武
联系电话:0535-6698537
传真:0535-6837894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旭巍、刘丽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53802、23153824
传真:021-23153500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