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7 公司简称:方大特钢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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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326,092,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26,234.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是螺纹钢、汽车板簧、弹簧扁钢、铁精粉等。公司经营模式是以销定产,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螺纹钢主要应用于房屋、桥梁、高速公路等基础工程建设。汽车板簧是汽车钢板弹簧的简称,广泛用于汽车悬架系统的减震元件。弹簧扁钢主要应用于汽车钢板弹簧或空气悬架导向臂。铁精粉用于冶炼生铁或炼钢。2015年,在市场疲软、价格低迷、竞争激烈的重重压力下,公司通过加强基础管理,改善技术经济指标,加强生产辅助各工序协调,公司保持盈利的发展态势。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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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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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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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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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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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钢铁行业最为艰难的一年,也是方大特钢积极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在钢铁“寒冬”中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异常疲软的市场和残酷的竞争,公司以开展“三次创业”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预定利润目标,迎难而上,沉着应对,努力拼搏,保目标、争效益,在直面挑战中谋求新突破,在破解困局中重构新优势。通过狠抓降本增效、对标挖潜、小改小革、采购销售、品种开发、技术攻关、节能环保、反腐堵漏等各项工作的再进步,指标的再突破,水平的再提升,在行业亏损面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公司保持了生产经营平稳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继续保持在行业和行业上市公司中的第一方阵。
2015年,公司共产铁313.02万吨、钢354.26万吨、材355.2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47%、0.45%和0.73%;全年生产汽车板簧12.57万吨,同比增长26.79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2.3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2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HW证审字[2016]0237号)确认,上年未分配利润1,242,512,167.05元,加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923,278.4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7,326,933.24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060,874,388.00元,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270,234,124.24元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1,326,092,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26,231.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6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共计764,5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
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5年度,公司对无形资产、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5,425,686.7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65,986,015.05元,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86,015.05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工作的需要,聘任张晓波、何涛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解聘衷金勇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刘德明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所持世方实业股权托管给公司暨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饶东云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有关承诺,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同意将方大钢铁集团所持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托管给公司,并签署相关股权托管协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序号第二、三、四、五、七、十二、十四议案均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方大特钢2015年年度报告》、《方大特钢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方大特钢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方大特钢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方大特钢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大特钢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方大特钢关于公司托管控股股东所持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方大特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和《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简历:
张晓波,男,196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萍乡钢铁厂动力、连铸车间主任,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部长、安钢炼钢厂副厂长,萍钢公司安源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萍钢公司九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运营自动化部部长。
何涛,男,197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线项目部经理助理、高线厂副厂长兼工会主席、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副厂长兼工会主席,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总经理,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HW证审字[2016]0237号)确认,上年未分配利润1,242,512,167.05元,加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923,278.4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7,326,933.24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060,874,388.00元,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270,234,124.24元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1,326,092,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26,231.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5年度,公司对无形资产、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5,425,686.7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65,986,015.05元,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86,015.05元。(审计数)
上述序号第一、二、三、六议案均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方大特钢2015年年度报告》、《方大特钢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大特钢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方大特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2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托管控股股东
所持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股权托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托管事项概述
(一)审议程序
为解决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方实业”)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所持世方实业股权托管给公司暨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方大钢铁集团将所持有的世方实业100%托管给公司,并签署相关股权托管协议。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饶东云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关联关系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持有公司48.52%股权。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世方实业100%股权。
本次股权托管事项涉及关联方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南昌市东郊南钢路,注册资本103,533.9万元,主营范围:钢锭(坯)、生铁、钢板(带)、制造、加工、自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
三、本次股权托管对象介绍
江西世方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住所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大道1号台商工业园一号楼,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网上贸易代理;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人力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世方实业的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元人民币。
四、本次股权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托管资产:方大钢铁集团托管的资产为其合法持有的世方实业100%股权。
2、股权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方大特钢与方大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世方实业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3、股权托管期间的利润分配及托管费用
(1)在股权托管期内,托管资产所产生的全部利润或亏损均由方大钢铁集团享有或承担。
(2)方大特钢每年按照世方实业当年净利润的百分之零点五分别向世方实业收取托管费用。若世方实业净利润为负,世方实业当年向方大特钢支付托管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实际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份计算。
(3)世方实业于托管次年的3月31日前向方大特钢支付上年的托管费用。
4、协议于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协议各方有效签署;
(2)方大钢铁集团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方大钢铁集团将托管资产交由方大特钢托管;
(3)方大特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方大钢铁集团的委托,对托管资产进行托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控股股东将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托管给公司并签署托管协议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将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托管给公司并签署托管协议事项符合控股股东所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将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托管给公司并签署托管协议事项。
六、本次股权托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托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 2015年度公司将对部分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2015年度,公司对大额无形资产、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5,425,686.7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65,986,015.05元,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86,015.05元。(审计数)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公司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市场需求乏力、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影响,国内铁矿石价格大幅下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产品铁精粉价格出现大幅下跌。
为了准确计量公司资产可收回净值,公司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以财务报表为目的的评估,并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8-006号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公司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计提减值准备77,758,686.73元。
(2)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对其应收江西省巨伟钢铁贸易有限公司1000万元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其中7,667,000元可能形成坏账。公司对应收江西省巨伟钢铁贸易有限公司1000万元款项计提减值准备7,667,00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类大额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5 年年末所有者权益65,986,015.05元,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6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的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重大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2016-02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0日 9点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
至2016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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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1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方大特钢关于公司托管控股股东所持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和《方大特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方威先生、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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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
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6日、9日8:30-11:30,14:00-16:30
2016年5月10日8:30-9:0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62版)
(上接62版)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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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16年5月3日、5月4日、5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16年5月3日、5月4日、5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四)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逸仙路768号龙元建设证券部
邮编:200434
联系人:罗 星、陈 璐
电话:021-65615689;021-65179810-507 传真:021-6561568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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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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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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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3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3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6年4月13日下午15:00 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监事赖祖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审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6,028,768,138.55元,营业利润314,310,255.26元,利润总额320,666,693.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006,458.78元。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15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5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陆健、何曙光、陈海英3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陆健、何曙光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海英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监事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当选后,任期三年,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担任监事职务不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履历
陆健,男,59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任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金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5年11月,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金部(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 2006年5月至2016年4月13日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执行组长。
何曙光,男,46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今,工作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波分公司经理助理、企管办主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后更名为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江苏分公司经理。1998年获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1999年获中质协、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共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现任公司江苏公司总经理。
陈海英,女,40岁,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公司沪办会计,1998年至1999年担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后更名为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办会计,1999年至今,历任公司审计部主任、财务部副科长、财务部科长、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现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6-03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承接施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近日收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办公室)、宁波东钱湖景福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发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根据此通知书,公司中标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第四批)TJ4017标段施工项目。
本次项目中标范围为: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TJ4017标段【东钱湖站(含拆复桥及河道补偿)、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0.000以下主体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中标价为人民币426,155,356元整,即人民币肆亿贰仟陆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伍拾陆元整。
二、公司近日与佛山市利保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发包人:佛山市利保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承包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利保商贸中心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豪俊材料城一期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6335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99.8米
(2)工程承包范围
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承包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桩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门窗工程、防水与保温工程、排水安装工程、防雷工程、室外工程、销售配合、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等。具体的施工范围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3)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00天。
(4)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38,000,000元,即人民币伍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