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委以法治机关建设为主线推动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五”普法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总结以往五个五年普法的经验,将法治机关建设确立为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主线,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创建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制度,按照“讨论年”、“规划年”、“实施年”、“规范年”、“推广年”的步骤,一年一个主题,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2012年,以“建设法治机关 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2013年,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率先编制印发了《法治机关建设规划》,明确了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目标,提出了“四个创新、四个加强”共8个方面66项制度建设任务。2015年制定印发了《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拓展了法治机关建设的目标任务。
五年来,全委集中制定修订了100多项业务工作和机关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提高到了新水平。在国务院部门中率先编制完成了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全委250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修改1300余件,约占全委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总数的一半以上。建立了我委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计划管理、统一制定程序、统一编号发布、统一有效期、统一评估清理的“五统一”制度。建立并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法治机关建设成效作为评价各司局年度工作重要内容。
同时,加强全系统法治机关建设上下联动。每年印发《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的指导。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和推广各地法治机关建设先进经验。开通“发改法规”微信群,打造系统交流新平台。明确法治机关建设考核指标,实现普法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五年来,各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积极响应我委号召,普遍开展了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了普法工作对依法行政乃至整个机关建设和业务工作引领、带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