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现代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持续稳健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大增强,为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加快结构调整、增加民生福祉和守住风险底线作出了巨大贡献。
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银行业境内总资产187.9万亿元,比2010年末的资产总额94.3万亿元增长近一倍;截至2015年6月末,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12.95%,比2010年末的12.2%提高0.75个百分点,银行业拨备覆盖率198.4%,贷款拨备率2.98%,远超150%和2.5%的监管标准。
截至2015年9月末,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总额419529亿元,上市公司2800家;2010年底的股票市值总额266415亿元,上市公司2063家。5年间,股票市值总额增加153114亿元,增长近58%;上市公司增加737家,增长35.72%。
截至2015年6月末,保险业总资产11.43万亿元,比2010年年底的5.05万亿元增加6.38万亿元,增长1.26倍;截至2015年9月末,保险业保费收入1.9万亿元,比2010年年底的1.45万亿元增加4500亿元,增长31%。
通过上述几组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出,从2011年至2015年,中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跻身世界金融大国之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中国金融业发展之所以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条历史经验。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业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是保障“十二五”期间中国金融业顺利改革和稳健发展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对每个五年或十年发展规划都提出了重要建议或指导方针。2011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十二五”时期中国金融业发展作出规划。
为指导“十二五”金融业发展,2012年9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联合制定了《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这是经过国务院审批的“十二五”国家专项规划,是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科学发展观以来编制的第二个金融中期发展改革规划。该规划阐明了国家在“十二五”时期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政策导向,明确了金融工作重点,凝聚了各方力量,推动了金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正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英明决策下,批准和通过的“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纲领文件和方针政策,成为指导我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创新的重要指南,现代金融体系得以不断完善,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为“十二五”期间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持。
2012年年初,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此方针指导下,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每年都结合当年实际和工作任务,制定和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在此方针指导下,“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发酵”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克服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的不利影响,使金融业始终沿着服务实体经济的航向健康运行。
第三,坚持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的方针,为中国金融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实体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十二五”时期尤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金融改革开放迈出很大步伐,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
2015年10月23日,央行在宣布“双降”的同时,还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我国利率管制已经基本放开,利率市场化进入新的阶段。2015年8月,完善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央行基本退出常态外汇干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3月31日,《存款保险条例》公布,对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维护金融稳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4年12月、2015年3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方案分别获国务院批准同意。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开通,标志着中国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资本市场开始互联互通,资本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
金融改革开放的积极进展,不仅促使中国金融业更加强健和发展壮大,而且为中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第四,坚持在防范风险基础上促进金融创新,促使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和新金融业态蓬勃发展。
党的十八大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指示和进行部署。
“十二五”期间,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步伐加快,交叉性金融产品加速发展,多类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形成,信贷资产证券化取得积极进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形成。
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进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人民银行等10部委于今年7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行业从此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一大背景下,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在防范风险基础上促进金融创新,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坚守防范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提到宏观调控主要任务时强调,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国制定了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密切关注不同形式金融控股公司的改革及发展,对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组建、互联网综合化金融运营平台等发展及风险进行监测。此外,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8月,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守住了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的辉煌成就和积累的历史经验,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协调努力下取得的,凝聚了金融系统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汗水和心血。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期间,汲取和借鉴“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国金融业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