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业界翘首企盼的指导意见终于尘埃落定,互联网金融再也不是监管空白。
《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家从法规上正式确认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地位,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及细分领域的发展给出了关键性指导方向,在关键性业务上也有了较为明确的定义与要求。
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管理层,他们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各自的解读。
积木盒子CEO董骏:《指导意见》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从实务方面,对于当前逐渐成型的几类创新模式,如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等,都提出了务实的指导,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行业调研做足了功课。并且,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方面,都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
有利网创始人吴逸然:将大大加强网贷投资者对于行业的信心与认可
意见对于p2p的阐述部分,详尽合理,非常有前瞻性和指导意义,这意味着,政府给了p2p一个正式名份,互联网金融p2p不再是金融监管的空白地带。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出台,也将大大加强网贷投资者对于行业的信心与认可程度,利好行业的健康发展。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也是对从业者的身份认定,在将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
意见明确p2p网络借贷要坚持做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搞非法集资,这也是有利网过去两年多以来,一直在恪守的原则。有利网将积极拥护《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按照其指导,合法合规开展业务,保护投资人利益。
翼龙贷王思聪:《指导意见》为下一步监管埋下伏笔
这个监管条例应该还没有落地,它只是一个指导意见。至少互联网金融P2P还是有这样一个合法的意见稿了,这是对整个行业的一个利好,不应该是坏,但是政府有可能也看不明白,到底P2P怎么去监管,可能也是为下一步监管埋下伏笔。
而这个监管等于是退了一步,让央行作为一个意见,一个指导的意见稿,也可能是政府考虑的方方面面,如果现在出台监管政策,可能会对市场不好,这样的话以退为进,也许对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好事。
很多专家学者对于这次股市大跌暴跌,怪罪于互联网金融和配资。互联网金融毕竟是政府总理提出来的互联网+。从监管来讲一刀切,或是监管过死,对行业没有好处,所以用一个《指导意见》,应该是最高明的。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可能下一步大方向会出一些监管条例或者是牌照。
投哪网CEO吴显勇 :非法集资、平台跑路和群体事件发生概率将降低
《指导意见》出台意味着整个行业“无监管”的时代已经过去,大大减少了行业面临的政策风险。
意见中关于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必须将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进行分离,将可大大避免一些非法集资、平台跑路和群体事件的发生,促进整个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银客网副总裁李飞:平台必须是信息中介,平台兜底或涉嫌违法
《指导意见》的出台与预期相差不大,即保留了对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包容空间,又在红线上做了明确要求。
有关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争论其实也算告一段落,平台必须是信息中介,也就定义平台自担保,兜底涉嫌违规违法,促使平台加强风控体系建设,让风控回归风控本身,合理、健康的来规避风险。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存管的要求,会加速银行机构与平台之间的合作,其实很多银行早已跃跃欲试,《指导意见》出台会有很多银行介入。
人人聚财CEO许建文:90%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第三方支付将在P2P托管中丧失资格
此次为监管框架性指导意见,将有效推动所有行业从业者的自律和规范性。行业将会面临大的洗牌,很多小平台,不规范运作的平台将会关停、倒闭。等到银监会的具体监管细则落地时,行业将有很多公司倒闭,个人判断会有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此次意见将P2P明确定性为信息中介,不能为信用中介,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以后可能会禁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但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意见明确了银行作为第三方存管的主体地位,也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在P2P托管中丧失资格。但指导意见用的是存管而非托管,存在一种可能即为银行在P2P发展中万一出现问题撇清一定的责任。
地标金融CEO刘侠风:某些平台花大力气建设的增信体系将功亏一篑
《指导意见》的出台,其中关于P2P网贷有两点最应该值得关注。首先,《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被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P2P平台将无权自行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依此控制借贷额度。此前某些平台花大力气建设的增信体系将功亏一篑。
第二,客户资金必须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这意味着目前涉入P2P网贷领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线撤离,银行业等将逐步全面接管。
投之家CEO黄诗樵:“临门一脚”推动还在观望的组织进场
本次政策的发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很大程度推动行业的发展,给那些原本在观望的组织“临门一脚”,毫不犹豫地进入行业和市场。
分业监管从整体组织架构上明确了不同业务相应的监管部门,对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进行梳理和分工,明确了监管职责。
而对于实施银行三方存管,和股票账户类似,并没有强制要求托管,并把第三方支付排除在外,可能会加速原来接入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平台的退出。
喜投网CEO黄生:去除本金担保之后怎么办?
《指导意见》还是比较偏正面,首先它体现了监管的原则,监管的原则是鼓励创新,适度监管。同时它明确了监管的部门,股权众筹属于证监会,P2P网贷属于银监会来管。这次这个指导意见主要是属于原则性的,最终的监管细则还需要银监会来规定。
《指导意见》既然明确了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地位,那么就不能提供信用担保。现在绝大多数平台都承诺本金担保,那意见细则出来后就应该去除本金担保,但是去除之后,公众还认不认可互联网金融平台,这是一个大问题。
私房钱总裁许四孟:互联网金融创新是在基于债券属性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创新
《指导意见》和之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P2P平台不设资金池”、“保持信息中介的角色”等规定相比没有太大改变,但对银行存管作出了特别的强调。
而意见中提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是在基于债券属性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创新,而非在债权上做太多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更应该利用互联网金融这种直接金融的属性,把投资者、借款方甚至担保方三方的关系互动起来,创造出更有意思的产品。
万家兄弟总裁董博淳:行业竞争从2016拉开序幕
1、国家认可,行业合法了,从业者为合法职业了。从业者可以大胆往前走了。
2、老百姓对网贷行业合法性存疑解除。将大大提升百姓对网贷认同感。
3、不合符网贷管理规则(待银监会出台)的行为必须整改。将有部分平台随监管到位而倒闭。
4、现有比较规范,前期坏帐在承受范围内的平台,将迎来发展春天。
5、大鳄将纷至踏来,行业竞争从2016拉开序幕。
(本文来源:p2p观察 作者:刘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