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13日 今天,“天地侠影”发了一条微博称“一年六个月之后,终于可以回家了”,网易财经随后致电其辩护律师严义明获知,这位因“损害广汇能源商业信誉罪”入狱的投资者已于昨日刑满出狱,今天将从新疆飞回上海。
“天地侠影”是汪炜华的网名,他在2012年10月20日至2013年9月13日期间,通过社交网络(博客、贴吧等)发表了一些针对广汇能源的分析评论文章,如《广汇能源资本巨像必将坍塌》、《广汇能源,黔驴技穷》等,内容质疑广汇能源财务造假、违规操纵股票等行为,在投资者中引起了较高的关注度。
广汇能源是新疆的大型民企,2013年10月,汪炜华在上海家中被乌鲁木齐公安局经侦人员带走,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实施刑事拘留,同年11月,当地检方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对汪炜华批准逮捕。
2014年8月,此案开庭一审,但是审判进展一度陷入拖延状态,天山区法院两次宣布延期审理,直到2015年2月16日,判决结果下达,汪炜华损害广汇能源商业信誉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
此案的判决结果曾引发争论,不少投资人认为汪炜华仅通过网上的公开资料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质疑,就算有失公允,也罪不至判刑;但也有声音表示,汪炜华没有把握好投资者言论尺度,对上市公司的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截至目前,网易财经目前尚未联系到汪炜华本人,但据媒体此前报道,尽管未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但他并不认罪。代理律师严义明表示:“主要是考虑到已经一审判决下来之时,汪已经被拘留了17个月,依照一审判决再过一个月便能释放,而一旦上诉,或许将面临更长的拘留时间,因此才未上诉”。
有证券市场维权律师表示,虽然“天地侠影”案结束了,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如何在对上市公司行使正当监督权利的同时,把握好言论的尺度,才不会越过法律红线,仍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