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30日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关于富士重工业公司因日本防卫省未按计划订购武装直升机,导致公司无法回收初期投资费用,起诉国家索赔超过35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8.6亿元)一事,东京高等法院29日宣判由国家全额支付赔偿金。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则全面驳回了诉讼请求。
据判决书等显示,防卫省2001年决定引进62架武装直升机“AH-64D”(长弓阿帕奇)。富士重工支出了初期投资费用,包括向美国波音公司支付生产许可费以及专用设备安装费等。由于首笔合同中,国家未能向富士重工全额支付初期投资费用,富士重工遂将余款分期平摊在直升机货款上,拟陆续回收。不过,政府因财政恶化等于2008年中止订购,富士重工仅回收了10架飞机的初期投资费用。
审判长田村幸一指出:“国家做出了使对方相信会全额支付初期投资费用的言行,富士重工是以此为前提签约的。即使计划有变,合同的前提也应该受法律保护。”田村认为国家根据诚实信义原则,负有付款义务。
不过,一审判决认为“不存在国家全额支付初期投资费用这一惯例和协议,国家没有支付义务。”防卫省发表评论称:“判决十分严厉,极为遗憾。我们今后将就判决内容进行探讨,与相关机构协调后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