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财经报道,港交所上市委员会昨日公开谴责裕田中国(0313),指裕田在2011年至2012年多次漏报关连交易,公司内部监控存在缺失,前主席兼执董何光失职未有披露关连交易,另外多名董事亦存在失职行为。
据港交所公告,裕田有4项关连交易没有按《上市规则》申报或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当中3次都涉及一位内地商人梁何兴。其中在2011年3月裕田的全资附属公司裕田北京,向梁何兴持股的公司支付3220万元(人民币。下同)作为物色及转介项目的按金及开支;同年6月裕田北京向另一间梁何兴的公司出售附属公司五成股权,作价300万元;最后在12月,另一附属公司湖南裕田又为了梁何兴的公司,向银行提供最高2223万元的担保。
第四项漏报的交易发生在2012年11月,裕田北京以2.24亿元人民币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收购其在湖南裕田的49.25%股权。
前主席何光全数知悉四次关连交易,但都没有通知董事局,上市委员会认为违规情况严重,若何光并没有辞任,已会指示港交所发出公开声明,指何光留任会有损投资利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