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报报道,绿城中国(03900)公布,有关融创中国(01918)声称收购融创绿城及上海融创绿城权益一事(“声称出售事项”),集团对此感到意外。
绿城指,融创于其公告中宣称,融创绿城及上海融创绿城已分别就声称出售事项取得绿城中国及绿城投资管理批准,虽然为了方便将来于同意、落实及正式订立声称出售事项之合法具约束力协议时进行声称出售事项,若干无日期文件(包括融创绿城及上海融创绿城各自股东若干代表签署之无日期股东决议案)于去年12月18日签署,但有关无日期文件仅为有条件签署,集团与融创中国有共识有关文件于董事会审议及妥为批准声称出售事项后方会订下日期及生效。除非及直至董事会已审议及妥为批准声称出售事项,否则该等有条件签署之文件未曾拟作有效。
绿城表示,于去年12月18日签署上述无日期文件时,概无就声称出售事项同意、落实及订立协议。于去年12月30日就声称出售事项订立协议为融创中国单方自行安排。
集团表示,尽管董事会已于去年12月25日审议声称出售事项,但并无批准声称出售事项及任何有关声称出售事项之文件。集团作为融创绿城一方股东和绿城投资管理作为上海融创绿城的一方股东,也未批准声称出售事项。董事会现时仍在评估声称出售事项之条款。
集团认为,融创中国宣称就声称出售事项于去年12月30日订立之协议为融创中国单方自行安排,且并未取得所需批准和同意,而宣称就声称出售事项取得集团及绿城投资管理之批准是无事实根据,故坚决反驳有任何有关声称出售事项之合法具约束力协议的存在,且谨此明确否认融创公告中的声称。集团已于去年12月30日向融创中国发出本公司中国律师的律师函,说明董事会尚未批准声称出售事项,以及融创中国有必要配合绿城中国就声称出售事项展开调研。
集团正就融创中国所作出的无事实根据宣称及单方面行动寻求有关的法律意见,并强调,无法接受融创中国于未取得所需批准及同意前所作出的无事实根据宣称及单方面行动。同时,保留其最大程度的所有权利。
绿城将于今早复牌。
融创早前公告称,将分别以约64亿元(人民币.下同)及91.44亿元代价,向其与绿城各占50%股权的两家合资公司融创绿城及上海融创绿城,收购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权益,涉及合共17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