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0月30日讯 顶新“黑心油”事件今日有了重大进展。针对顶新饲料油案,台湾彰化“地检署”检方在今日侦结起诉魏应充;检方采用“一罪一罚”原则,认定魏应充共涉犯诈欺60次、加重诈欺79次,因此具体求刑30年;另两名同犯顶新公司前任前后任总经理常梅峰、陈茂佳各求刑25年和18年。
除针对顶新饲料油案对魏应允提起公诉,台湾检方还就魏应充涉嫌逃漏税捐提起公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地检署就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涉嫌逃漏税捐及故意遗漏会计事项不为记录一案,于侦查之后,认为被告魏应充涉嫌自2006年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止,故意就顶新公司之部分销售金额漏开发票,漏开金额达新台币7亿3千多万元,这个部分也已经涉嫌违反税捐稽徵法及商业会计法,因此亦同时提起公诉。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魏应充指示会计陈锡勋,故意将部分销售金额漏开统一发票,再把漏开的销售货款存入魏应充华南银行的户头,而未存入顶新公司的户头,导致顶新公司的财务报表发生错误。逃漏营业税部分2928余万、营利事业所得税部分2亿1940万,总计逃漏税2亿486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