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29日讯 香港联交所29日公布“同股不同权”架构概念文件,并向市场抛出7大问题以征询意见;港交所称,如果香港的上市规则需要修订的话,集团会进行第二次市场咨询,讨论修订的范围;港交所强调对相关股权架构没有任何预设的立场,这次征询也与个别公司和行业没有关系。
征询“同股不同权”市场意见 港交所无预设立场
在宣布“同股不同权”征询时,港交所强调其对相关股权架构没有任何预设立场,也没有提倡维持或改变香港的现状,也没有提出进行任何香港上市规则的修订咨询。港交所在展示资料中罗列了7大问题,主要关于香港应否容许“同股不同权”,市场人士可以在今年11月30日前向其发表意见。
“同股同权”的规则在香港已经实施了25年,港交所称近一年以来许多市场人士提出多项意见,有一批支持维持现状,但有另一批则提倡容许上市或者准备上市的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权”的架构,港交所认为此时有责任进行检讨。
香港特区政府的智囊组织----香港金融发展局日前也发表报告,认为香港面临来自纽约、伦敦以及新加坡等其他金融中心的激烈竞争;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日趋复杂及多样化,香港有关当局应定期检讨监管制度,确保香港能够紧贴市场发展趋势。
对此次咨询的结果,港交所预期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是香港无需修订现行的上市规则,第二是香港的上市规则将需要作出重大修订,以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港交所将刊发咨询的总结,如果需要修改上市规则的话,港交所将进行第二阶段的正式咨询,包括任何有关上市规则修订的范围及用语细节等。
不过,此次咨询不会讨论香港创业板的重新定位,也不会讨论为专业人士特别设立投资板块;其他不在讨论范围内的,包括内地公司是否可以获准在联交所第二上市,及海外公司应否获准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来香港上市,但如果市场人士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港交所也会听取。
港交所:征询市场意见非因个别公司及行业
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在发布会上说,没有为修改上市规则条例设定时间表,港交所会在6个月内发布征询的结果。
科技网络公司阿里巴巴今年赴美上市,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近期曾在其博客撰写文章质疑“同股同权”未必是香港资本市场的核心价值;而另一个香港特区政府的智囊组织----香港金融发展局在6月也曾建议为新股设立不同的市场类别,在对股东适当保障下容许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构上市。
被问及是否因为阿里未能在港上市而作出此次咨询,戴林瀚强调并非针对某些公司与行业,他在2013年加入港交所担任主管职务之前,市场已经有相关的讨论的声音。
他也说,很多内地的科技公司去美国上市,不仅仅是因为“同股不同权”的架构问题,还有其他的很多原因。“不同权只是一个因素,但影响不是那么有绝对性。”他说,如果香港能容纳不同权架构的话,或可吸引更多公司来港上市。
据了解,截止至今年5月31日,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一共有102家,其中30家、约30%的公司设有不同投票权架构。如今,内地公司使用不同投票权架构在美国上市已经日趋普遍,特别是今年,12家在美国上市的内地公司中,9家都设有不同投票权架构。
目前,除非获得港交所同意的“特殊情况”,否则香港现行的《上市规则》均不允许上市申请人或公司使用不同投票权架构,也就是说,一定要采用“同股同权”的制度,联交所至今也不曾批准过公司按“特殊情况”上市;但非上市公司则没有任何股权架构的限制。另外,美国、加拿大和瑞典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而中国内地、德国和西班牙则完全禁止上市及非上市公司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刘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