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南华早报今日报道,德银早前控告中国工商银行现任副行长张红力,指其之前任职德银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数百万美元资金转移至其亲属持有的离岸公司。据内地银行业知情人士透露,德银已提出庭外和解。德意志银行在起诉书中向张红力索赔631.70万美元,如今该行放弃索赔230万美元利息的要求,但仍坚持张红力须偿还390万美元所转金额。
8月10日,财新网曾报道称,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被其前任雇主德意志银行在香港告上法庭。
一位接近此事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曾先后有德意志银行高层与法律部人士与张红力洽商,涉及其任职期间聘用顾问的事项,但洽商并不顺利。最终德意志银行于8月8日下午在香港起诉,起诉前曾知会工行管理层,工行随即向中国银监会作了汇报。
德意志银行在起诉书中称,张红力在德意志银行任职期间,曾让德意志银行一香港支行将399.39万美元资金转移至一家名为Harperskille的离岸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的账户。为此,德银总共向张红力索赔631.70万美元,其中包含232.31万美元的利息。
南华早报今日报道还表示,熟悉本案的银行界知情人士表示,张红力的一个亲戚是Harperskille公司的大股东,而张红力坚持该笔转账符合规矩,事前也已获得德银高层的口头批准。但德银表示从未获悉相关信息,也未批准张红力转账。
知情人士表示,由于没有书面证据支持其说法,张红力甚感沮丧。目前尚不清楚为何德银多年后才决定要求张红力偿还这笔资金。
财新网援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德意志银行行为可谓“起诉式切割”,与JP摩根做法相似但更具主动性,目的都是为了保机构在美国司法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调查中能够平安过关,而将相关的责任人抛出,后者一般是有关机构的中国业务负责人。而国际投行业此类利用“中国式拉关系”取得项目的做法,正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拷问。
张红力简历:
1965年生于哈尔滨。在黑龙江铁力县读小学和中学;
1984年,19岁时,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
1986年9月-1989年7月,就读于加拿大阿尔波特大学,获生物遗传硕士学位;
1989年9月-1991年7月,在美国加州圣格拉大学攻读,获工商管理硕士;
1991年—1994年,在惠普美国总部做财务经理;
1994年初,到香港。期间曾在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中国投资银行部任主管;
1998年6月—2001年3月,担任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
2001年,加盟德意志银行,任德意志银行中国区主席、投资银行全球执行委员会委员、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部亚太区总裁;
2002年,任德意志投资银行亚洲分行副董事长兼中国区总裁;
2004年任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亚太区总裁(含澳大利亚)兼投资银行全球执行委员会委员。
2010年4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