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扶贫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情况看,2010年至2012年,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共计39.27亿元,有效改善了当地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此次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34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8.4%。其中:1595.71万元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涉及公职人员28人;1.73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对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4432.68万元扶贫资金形成损失浪费,有的被用于修建形象工程,如宁夏同心县投入391万元建设了17座移民新村标志牌楼,其中动用扶贫资金114万元;有5个县的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违规列支吃喝、旅游费用53.36万元。此外,还有2.2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中央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根据审计结果,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