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其中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788810898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生活污水处理甲级(按资质证有效期开展经营活动),给排水电气自动化和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水质检测(仅供监测站使用)、管道听漏、检漏、修漏,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15%税率缴纳。
根据南宁市江南区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5月、2013年5月和2013年12月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备案告知书》,公司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的税收减免条件。根据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于2012年5月和2013年5月出具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和《税收优惠事项确认通知书》,生源供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的税收减免条件。报告期内,绿城水务和生源供水均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均已出具了依法纳税的证明。
但若国家调整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或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范围,导致公司或生源供水不符合上述优惠政策,或者上述优惠政策发生不利于公司或生源供水的变化,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增值税政策的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若未来国家对于污水处理业务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