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12.44%的股份,并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2.61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056%的股份;同时,其关联人叶秀冬、叶洪孝、叶又升、叶国英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3.274%的股份。虽然本次发行后,叶家豪及其关联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有所下降且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有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近年来,本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其中2011-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4.67%。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规模、员工数量、经营区域都将迅速扩大,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通过工厂化生产提升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的自给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在研发、采购、生产、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有效提高,将给公司的高效运营带来较大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