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1334万股,保荐公司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1334万股,保荐公司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