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1472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888万股,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发高(2011)263 号】文,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11 年-2013 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若公司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则可能增加公司的税负,从而减少公司的净利润。
另外,公司拥有自主进出口经营权,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比60%以上,主要产品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2011 年-2013 年发行人的出口退税额分别为1,449.74 万元、1,248.97 万元和1,808.55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24%、20.01%和25.71%,若出口退税税率下调,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