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3日讯 今日北京一中院西中法庭公开审理“光大证券被罚内部交易 辩称只是错单交易信息”案。2013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杨剑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杨剑波不服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认为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光大证券并未利用错单交易信息从事证券或期货交易活动及其并非杨某他直接责任人员,向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两被诉决定。
庭审会上,杨剑波指出,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如果作为内幕信息,其公开时间是2013年8月16日下午一点之前,新浪网在8月16日11时47分报道,网易是11点46分,中国证券报13时7分,东方财富网是11点44分,报道内容是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乌龙指,发生错单交易的金额在国内主流媒体上有充分披露,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在8月16日中午已经成为公开信息。
以下是文字实录
[原告]:原告认为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如果作为内幕信息,其公开时间是2013年8月16日下午一点之前,通过公证机构调取了国内网站及媒体对错单交易的上网时间,通过大量媒体报道,新浪网在8月16日11时47分报道,网易是11点46分,中国证券报13时7分,东方财富网是11点44分,报道内容是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乌龙指,发生错单交易的金额在国内主流媒体上有充分披露,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在8月16日中午已经成为公开信息。被告认定光大证券内幕信息是当日下午2点22分发布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