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杨元庆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人社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办理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流动人口数据直线上升,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1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将长期持续存在。但由于中国户籍、档案等有关制度和管理的滞后,流动人口在办理各项基本证照方面遇到很多实际的困难:
1、办证必须回原籍: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证照等多数都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一旦遇到丢失、过期等需要补办时,也要回到原籍,加大了流动人口办证的成本和困难。近年来,虽然在部分地区开通了一部分证件的异地办理业务,但范围窄,手续复杂。
2、办证所需情况证明无人出具: 由于流动人口实际生活地、户籍地、档案所在地分离,在办理“未育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文件时,常要面对无人出具的窘境。以准生证的办理为例,户籍挂靠居委会、户籍所在原单位、现单位、以及档案所在单位,都有理由不肯为当事人出具未生育证明,互相踢皮球的情况比较普遍。
3、办证要求流程不透明,办证一次成功率低:由于办理证件所需提供资料的要求不公开,办理同一证件时,各地区和部门的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普遍存在,导致办理证件时,一次办成的概率低,往往需要往返几趟,导致效率低下,加重了办证者的时间成本。
4、各级部门信息不共享:到不同部门办理不同证件,填写申请表格时,很多信息要重复填写。各部门办证时需要其他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都要办证人来回跑腿提供,政府部门内部没有信息共享通道,信息化手段低,增加办证人成本,也造成浪费和低效。
现在一些城市已经开放异地办证的服务,受到民众的欢迎和赞许。但以上问题仍大量存在,建议如下:
1、继续扩大为流动人口增加异地办证服务的种类和范围,对于补办证件和临时证件,尽可能提供异地办理。
2、明确主管单位为流动人口出具情况证明的职责,不得找理由推托。扩大具备出具情况证明单位的范围。如:现单位、现住址居委会等。
3、提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程度:办证流程和要求,应统一公布在政府网站或者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发布。方便办证人员提前准备充分的资料,提高办证一次成功率。制定简洁、易懂的办证流程指导书,给群众提供指导和便利。
4、建立一个以身份证为中心的信息数据中心,存储公民基本信息。到不同部门办证时,统一从数据库调取数据,减少人工填写。各办证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联网,相关证明材料可内部流转,减少公民多次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