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聚丙烯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函[2014]54号)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大连商品交易所同日公布《关于聚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聚丙烯期货合约自2014年02月28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根据通知,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P1405、PP1406、PP1407、PP1408、PP1409、PP1410、PP1411、PP1412、PP1501、PP1502。挂牌基准价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 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分别按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五收取。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聚丙烯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聚丙烯仓储费定为1元/吨·天。
通知同时确定了聚丙烯期货质检机构和交割仓库和备用交割仓库,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作为聚丙烯的指定质检机构,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高新货柜有限公司、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八三七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600018,股吧)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广州公司、金发科技(60014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以及立晨物流有限公司为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
市场分析认为,聚丙烯与大商所已上市的LLDPE等同为合成树脂品种,在生产原料和生产消费等现货领域有很多相似之处。大商所聚丙烯交割制度设计简便易懂,很容易被市场接受,且LLDPE和PVC两个品种上市以来的平稳运行,投资者结构的逐步完善,期货市场功能的顺利发挥,也将为聚丙烯期货的成功运行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