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19日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文件确定,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在接受网易财经连线时表示,此次土地制度的相关部分相比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内容,并没有太大亮点。“力度比当时的解读还要小一些,比如这次提出‘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但没有提承包权。而实际上,一些地方承包经营权并没有分,并已经可以抵押了。”
党国英表示,此次土地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赋予农民的权利仍有限,“可以说还不完全市场化,农民只能将土地变现一部分。”
党国英告诉网易财经,文件中最让他感到欣喜的是在“新型农业现代化”中概括出了“市场竞争力强”这一点。“这是我们作为学者一直在争取和强调的一点”,党国英指出:“我们国家现在的粮食生产能力已经完全可以满足国内的需求,但需要付出的代价是成本过高,这使得我们的粮食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党国英表示,我国粮食生产缺乏比较优势,劳动力在生产成本中占据了较大的一块。
“如何降低我们的成本,在国家补助方面,粮价低时对农户进行补助;粮价高时对消费者进行补助,这比维持一个高粮价要更好”,党国英表示。(杨晓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