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终于于昨日公布。虽然报告中引证的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均低于国际红线,但此番审计还是暴露出了地方债务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地方债务增速较快。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比2010年底增加了近4万亿,年均增速近20%。其次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程度较高,数据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近四成靠卖地来还。这意味着一、即便债务总量“总体可控”,但突发的增量一样值得警惕;二、地方未来偿债能力将与土地出让收入捆绑。而土地出让收入极易受出让土地数量、宏观政策调控、货币供应量等诸多因素影响,若出让金下降,地方政府还债压力势必上升,而大量的地方借债来自银行贷款,一旦地方还不上债,由此搅动的债务风险将波及整个金融系统。
而有消息称近日多部委正研究推动发行市政债来从源头上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因为根据《预算法》和《担保法》,地方政府不能直接举债,但在近年实际运作中,地方政府纷纷设立地方融资平台(如城投、城建公司)来获取资金。这一方式最大的问题是“不透明”,无论是出资方、借债额、偿还结果等相关重要信息都无迹可寻,这自然又加大了地方债的运行风险。而市政债则以地方政府为发行主体,把过去地方政府的隐形、不规范债务转变成显性、规范债务。
但即便市政债最终被人大审议通过,在实际执行层面仍面临诸多问题。首先,地方政府缺乏“硬”预算,即借钱随意化,因而无法保障借债规模的安全;其次,市政债发行之前,出资方如何判定地方政府有无偿债能力?即目前地方债务存在信用评级的空白,这也与地方长期缺乏资产及负债的信息披露习惯有关;最后,市政债发行后有没有专门机构来监督?如果债务出现严重违约,是不是要将此纳入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若没有这些配套措施,仅是发行市政债恐怕仍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