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20日讯 今日,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广告语虚假宣传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之后,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表示,在本案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公平对待国企和私企,并没有故意倾向本地企业或者国有企业。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不管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法院都是在平等保护所有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没有区分,都是公平对待,在本案整个诉讼过程中,我们都是公开透明的,没有偏倚。”
余明永称,广药作为本地国有企业,向法院提出了加多宝6条虚假宣传,但法院只支持了其中两条,“可能加多宝认为两条都不构成虚假宣传,但是广药也可以认为两条是远远不够的,认为6条都是虚假宣传,他们都可以上诉。”
在回答企业是否滥用诉权进行炒作的问题时,余明永表示,广药与加多宝按照民诉法规定享有诉权,他们行使诉权,法院就应该按照规定,该立案就一定立案,该驳回就驳回,只要合法,法院就应当保护。
余明永说,作为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是否通过诉讼来炒作而获得利益,那是企业的问题,如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院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利去制止他。
据了解,本案的标的金额达到了1080万元,在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已判的案子中所涉及的金额最大。余明永称,法院认为这个赔偿金额比较合理。(黎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