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16日讯 以“重建改革逻辑”为主题的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今日举行,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会上表示,土改以后把它变成集体所有,静态的就是说每个人没有继承权,这次三中全会确定集体所有,家庭承包,承包权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没有说,估计也是长期使用,宅基地可能事实上可以集成。
周天勇表示,人们在城市化,空心村或者是村庄的消失,整个集体就没了,如果村庄没了,这个集体的组织形式也没了。
周天勇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要接轨,同地同价。比如现在年期上就是双轨制,农村的土地是没有期限的,城镇的土地最高是70年,年期上发生一个双轨制,这是一个问题。年期确实不能和市场经济接轨。
以下为文字实录:
周天勇:关于土地制度的问题,特别巧合,我们中央党校和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在合作一个土地和房屋制度改革的一个框架方案。我现在说三个最关键的问题,也求教于大家,我觉得特别对于学术界非常有意义。
周天勇:第一集体所有。我们经过深入的研究发现,因为我们过去土改以后把它变成集体所有,静态的就是说每个人没有继承权,这次三中全会确定集体所有,家庭承包,承包权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没有说,估计也是长期使用,宅基地可能事实上可以集成。这种状况下有一个问题,比如说耕地,人口是不断减少的,婚丧嫁娶,这个是不是老要调整?集体的人老在变动,从静态来看。从动态来看更麻烦,就是说人们在城市化,空心村或者是村庄的消失,这样整个集体就没了,因为最后集体所有是谁?如果村庄没了,这个集体的组织形式也没了。我看材料,我们这10年中消失了90万个村庄,这些村庄有可能有一些是自然村,但是如果是行政村的话,这个集体组织都没了。如果说一个资产的所有者的话,一般需要一个经济法人或者自然人,有债券,有经营权。现在集体是一个村民自治组织,民政认定的。这个组织怎么成为这个土地的所有者,作为一种资产,比如说他把土地出租给一个企业,这个企业要求他开发票的时候,他开什么样的发票?最后我们发现集体所有最后陷入困境了,这是一个问题。
周天勇:第二土地使用年期。我们现在国有出让是40年到70年,第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我们前些日子国务院出了一个以房养老的这么一个方案。比如我们假设一个房屋,他买了个二手房,剩下40年,他住了30年,剩下10年使用期,最后这个10年的使用期抵押给银行,银行估值多少?假如说他10年还没去世,12年去世了。那么10年以后,按照现在的土地法实施细则第40款,土地及建筑物要收回国有,他还没去世,房子收走了,这怎么办?另外就是这个方案出来以后,国土部的副部长提出来,他说《物权法》和《土地法》是接续的。后来我问了一下,《物权法》是一个裁定法,裁定法就是说,最后政府要赶你出去的时候,你可以拿这个《物权法》到法院去审判,审判这个房子你可以继续住。但是财产的认定法是《土地法》,就是财产的认定部门是国土部门,这个法院的裁定不能拿到银行去抵押的,你不能到国土部门去产权认证,所以你也无法运转这个抵押。所以这个年期的这是一个问题。我问了一下会计学上的,现在出让40年、50年的工商用地到期以后国家收回,对这个企业有什么影响。后来会计学上的一个人跟我讲,他说按现在的会计制度,比如说你买地的时候5万块钱,是按5万的无形资产提计的费用,到50年以后地价肯定不止5万块钱,他说如果真正按《土地法》上这个办法,所有的企业都大规模倒闭。如果我们50年或者70年到期的话,如果按照现在的《土地法》实施的话,所有人都得赶出去,因为50年以后这个地价涨得很高,可能失业的人,一般工薪阶层,低收入的人、退休的一般都不能再住这个房子了,因为它成为国家的了。所以这一系列的问题,年期的问题,发现和这个市场经济是不接轨的。
周天勇:第三这次提出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要接轨,同地同价。比如现在年期上就是双轨制,农村的土地是没有期限的,城镇的土地最高是70年,年期上发生一个双轨制,这是一个问题。又出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这个集体土地刚才我说了,这个产权上最后怎么办?最后我们做这个课题的时候,发现越研究深入越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我今天给学术界要抛一个东西出来,就是非常关键的两个问题:一是集体所有制怎么办,往什么方向改革?二是年期怎么办?因此年期确实不能和市场经济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