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案二审开庭时间再次出现变化。
上海法院网昨日下午信息显示,李旭利案二审将于5月23日13时30分在上海市高院开庭公开审理。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该网已无上述信息。
现年40岁的李旭利在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间任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兼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主席,并一度兼任交银施罗德蓝筹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被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071.57万元,2012年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57万元予以追缴。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李旭利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2012年12月3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诉状》,并更换辩护律师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泽。
李旭利案二审此前曾遭遇延期。上海法院网今年曾披露李旭利案二审的时间是在2013年3月12日,但随后因故延期。该案一审也先后遭遇了三次延期,审理地点也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改至上海市一中院。
由于李旭利在2011年8月13日被捕,按一审判决,4年刑期将执行至2015年8月12日止,其实际服刑已近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