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29日讯 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今日下午公布了一份发布了4年半后一直未公开、曾广受质疑的文件,文件全称为《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
该文件于2008-10-19签发,但一直未公开,之后通过非正式渠道到达部分人士手中。广州当地各大媒体这些年来纷纷报道,这份通过非正常渠道曝光的39号文“偷偷摸摸”地将广州城市建设诸项目特许给了几大集团经营,涉及民生各方面却“事先不征求意见,事后不公开”,更有培植“垄断”之嫌。
曾任广东省政协常委的孟浩这些年来一直在推动这份文件的公开。他对媒体表示,“仔细阅读之后他越发感到其中问题的严重性,甚至‘中纪委应该介入调查’。”
根据该文件,广州市政府要扶持组建六大投融资集团,分别是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地铁集团公司、广州发展集团燃气板块、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垃圾处理板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另外还有拟通过招投标“一次性打包出让”亚运城经营权的第七家企业。
孟浩认为,如果涉及公共服务的这些行业都以这种垄断经营权的方式公司化运营,那么企业必定会从自身利益考虑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价格。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唐昊此前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这7个领域,已经涉及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公众对于这样一种改革肯定是要有知情权的。或许是政府没有考虑成熟的方案,未公开,但是,这个方案又开始实施了,这在程序上肯定是有问题的。一个公共事业的某一个产品如果提价,就要开听证会,这是一个行政的惯例,这也是广州市政府的一个好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性政府的传统。一个价格方面都要听证会,反而,涉及这7个领域的改革,却是悄无声息的进行,这显然是不太对头的。”
以下是今日公开的39号文全文:
内部(改革完成前)
穗府〔2008〕39号
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十九日
(2013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开。)
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宜居城市的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
1. 减轻财政投资压力。改变当前城市建设投入以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投融资方式相对单一、投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的状况,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扩大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2. 明确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地位。通过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体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育若干个资产债务结构合理、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集团。
3. 扩大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清理城市建设领域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其归属,制定积极合理的增资减债方案,实现提高城建投融资绩效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城建投融资进入平衡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
4.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投资预算管理机制、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二)主要原则。
1.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各投资主体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融资集团,负责各自领域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 自我平衡、自我发展原则。政府通过对投资主体注入资产、授予专营权以及由投资主体参与土地开发,使各投融资集团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自身良性发展。
3. 强化政府监管原则。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确保投资主体在安全范围内运营。
4. 积极稳妥推进原则。理顺新组建投资主体与现有融资平台的资产债务关系,稳步推进投融资集团的组建。
二、组建投融资集团方案
按照《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19号)要求,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自我发展能力、企业产权清晰”的原则,推进投资主体的组建工作。
(一)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交投集团)。
1. 定位。
主要负责经营性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多种经营发展成为全市交通基础产业的大型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
2.组建架构。
将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市建投公司)年票项目、市市政园林局年票收费业务,及市公路局下属的市公路开发公司和工程公司经适当的资产重组,纳入已成立的交投集团。
3.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至2008年12月,按上述架构组建的交投集团资产总额656.9亿元(含拟纳入年票制的东南西环和新光快速路一期),负债总额420.3亿元(含中心区交通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净资产236.6亿元,资产负债率64%。
交投集团债务分为自身债务和年票制项目债务两部分:自身债务通过改善经营、资本运作等方式逐步消化;年票制项目债务除未来年票(含次票)收入剔除按规定计提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偿债外,其余部分由交投集团通过参与土地开发、发行企业债券、部分股权转让及公开上市等方式解决。
4.扶持措施。
一是将市财政对新白云国际机场、武广客运专线、广珠城际线的投入转为交投集团资本金;二是将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省机场集团49%股权转移给交投集团;三是考虑由交投集团参与新白云国际机场周边等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四是考虑分步移交,将年票制项目先纳入交投集团资产托管范围。在近期交投集团不具备年票制项目偿债能力情况下,由市协调贷款银行推迟还本年限,同时对年票收入还息缺口进行补贴。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五是妥善处置与越秀交通有限公司在广州地区国道、省道上的经营权问题。
(二)水务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水投集团)。
1.定位。
统筹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河涌综合整治、滨水土地及其附属水利设施等涉水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发展成为以广州为中心的水务龙头企业。
2.组建架构。
成立水投集团,将市自来水公司、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市污水公司)、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成建制划转为水投集团下属企业,原市建投公司名下涉水项目的资产债务移交给水投集团。
3. 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至2008年12月,按上述架构组建的水投集团涉水项目投入将达到164.8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72亿元,银行贷款和国债92.8亿元。
水投集团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收入、自来水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支出主要为涉水工程建设、营运管理及公共服务成本。据市水务局初步估算,2010年前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河涌综合整治等三大工程资金总需求为214.2亿元。资金来源方面,除考虑市财政今后3年继续保持原有的投入力度、水投集团净收入用于涉水项目建设外,其余由水投集团通过参与白云湖周边及涉水项目沿线土地开发和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4. 扶持措施。
一是市财政今后3年继续保持对涉水项目投入力度;二是在国家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考虑企业经营成本状况,适时提高自来水水价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三是由水投集团开发白云湖周边及其他涉水项目沿线土地;四是给予其他扶持政策,如未形成投融资能力前的政府支持、授予水投集团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盘活其下属企业的现有资产和土地,解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所需人员安置费用以及扶持桶装水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