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5月24日讯 工信部副部长尚冰近日首次就国内多个省市推出的类“随意打”业务表态: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而采取的网内网外差别定价等违规行为。那么“随意打”业务应该被禁止吗?
消费者、运营商双受益,“随意打”不应禁止
所谓“随意打”是今年3月浙江联通针对本省2G手机+固话推出的一项业务。用户办理这项业务后,每月只需缴纳3元,在本地拨打浙江联通固话和手机即可全部免费。随后,广西联通、湖南联通、湖北联通、甘肃联通等多个省公司纷纷效仿,陆续推出了类似的“随意打”业务。
对消费者而言,这是笔划算的买卖,每月以近乎为零的成本网内通话,是多少热恋情侣的福音。对运营商而言,这笔买卖也不亏,薄利多销,扩大市场,何乐而不为?
实际上,自“随意打”业务推出之后,浙江联通每天新增“数千个”2G用户,且增量不断上涨。按此计算,在2012年4-12月的9个月内,浙江联通将新增数百万2G用户、增加数亿元收入。
对浙江联通,“随意打”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收入的增加。由于2G用户对联通的收入贡献一直较低,而设备维护的成本相对稳定,因此,用户的增加可以使联通相对闲置的2G网络被有效利用起来,从而发展新用户的成本也会随之降低。
这种消费者和运营商都受益的业务,为何要禁止?
从制定规定的初衷来看,应当认可“随意打”业务
据了解,在2004年,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禁止网内网外差别定价”的相关规定。
而据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介绍,制定上述规定最重要的目的是“在移动通信市场严重失衡的情况下,保护新进入者以及小网运营商有公平的竞争环境”。也就是说,当初制定“禁止网内网外差别定价”的政策,是要防止出现“大网运营商越来越大、小网运营商越来越小”的局面,保护弱小运营商。言外之意,如果监管部门不希望“大网越大小网越小”,应当认可这项业务。
勿以维护竞争之名行限制竞争之实
差别定价,随处可见,并非不正当竞争
工信部认为“网内网外差别定价”属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差别定价”本是市场中随处可见的现象,哪里算什么不正当竞争?
超级市场里,顾客出示会员卡或积分券,就能买到便宜货;提前半年通过旅行社预定的机票价格,与即买即走的机票价格相比,可以相差好几倍;日本汽车远销到美国,竟然比在日本本土的售价还要低廉;餐厅里,如果食客中有人过生日,这个人可以免单;两个学生即使成绩相当,但贫穷学生却可以得到助学金,实际上是缴交了较低的学费……
上述都是“差别定价”的例子,为什么“网内网外差别定价”便是不正当竞争,需要工信部横加干涉?
排挤对手,天经地义
工信部另一条谬误是认为运营商不应“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显然是既不了解市场,也不尊重事实。
市场中,为了争取消费者手中的钞票,商家之间自然有竞争:这一元钱,不是你的,便是我的,最终花落谁家,要看各自手段。对于商家,每一笔成功交易都是打败竞争对手的结果。追求更高利润与排挤竞争对手本是同一回事,工信部要求运营商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便是要求企业不挣钱,岂不荒唐?
事实上,中国移动多年前便在部分省市便推出了类似“随意打”的“移动V网”业务,以低资费或免费的方式将一部分用户整体锁定在网内。比如,在同一校园内、同一企业内,如果成员都是中国移动GSM网用户,那么互相拨打电话即可执行低资费包月,甚至全免费。类似的业务,为什么中国联通便是在排挤竞争对手?
浙江联通总经理于英涛认为,联通“随意打”业务与竞争对手的“V网”业务,只是“百步”和“五十步”的区别。只不过“移动V网”业务,锁定的是一个集体成员、一小部分用户,而联通“随意打”业务圈定的是整个省的用户,覆盖范围更广。
工信部何妨“试试看”
1978年11月24日,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分田到户搞包干”。1979年,时任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到村里查看后,给公社书记的指示是:“就叫他们干一年试试看吧。”从此,中国农村改革翻开了新的一页。
对于“随意打”业务,工信部不妨也拿出这种“叫他们干一年试试看”的态度,给运营商更多空间和时间,这才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应有之义。
结论:“随意打”业务,消费者、运营商都受益,不应禁止。从规定制定的初衷看,应当认可“随意打”业务。工信部勿以维护竞争之名,行限制竞争之实。一来差别定价是市场中随处可见的现象,并非不正当竞争,二来排挤竞争对手,天经地义。工信部不妨拿出“试试看”的态度,给运营商更多空间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