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权益在舆论的冲击中受损,对此,严义明向网易财经表示,“这由多个方面的原因造成,首先就是我国还没有新闻法,对于新闻媒体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在达芬奇事件、归真堂时间爆发后,国内数百家媒体跟进,成为当时风头最劲的舆论热点,报道的内容则各有不同,而其中大都是对企业的负面挖掘。
他表示,“社会公众、媒体会给企业造成伤害是肯定的,但是我国毕竟没有新闻法,应该尽快呼吁对新闻立法,这样媒体可以得到规范,企业、公民的权益可以得到保护,大家一起在法律的框架中做事。也就是法治社会,不然的话,怎一个乱字了得。”
无论是达芬奇,亦或是归真堂,在最早被曝光后都曾开过“乌龙媒体发布会”,将事件往不利于其的方向推动,乃至被激愤的公众所声讨,正常的经营活动受到巨大冲击。
严义明说,“企业应该在这一系列的事件当中吸取教训,一是要有更好更合适的公关方法,而非请所谓权威专家发声起到反作用;二是应该堂堂正正的去讨论这件事情。”
对于已经受到损害的企业,严义明则建议,“损毁他人商业信誉可构成刑事上的犯罪,企业可以进行刑事上的举报;而如果认为别人的不实报道或者不当言论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企业则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