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备受瞩目的IPAD商标侵权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原告为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IP应用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告要求法庭判决IPAD商标的内地专用权归原告所有。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在了解本案之前,我们需要先回顾一下IPAD商标的诞生和流转过程。早在2000年,唯冠国际旗下的台湾公司便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的深圳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事实上,唯冠对IPAD商标的注册比苹果推出同名电脑整整早了十年。
唯冠首创 IPAD 商标
网易财经:可能大部分消费者知道IPAD这个产品是从苹果的平板电脑开始的。唯冠在2000年注册了这个商标以后,有没有推出什么样的产品?
杨荣山:唯冠从1998年就研发一系列的,我们称为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简称IPAD网络电脑产品。当然,当时算是全球首创,也造成了IT行业非常大的关注。但是当时因为起步太早,一些零部件以及软件还没有像现在那样进步,所以说它制约了产品的尽善尽美。虽然轰动但是销售并不理想,但是唯冠在那之后,还是不断去研发新一代的IPAD产品。
唯冠 IPAD 是触摸屏的
网易财经:刚才您有说到IPAD这个产品,唯冠是有向市场销售的。请问主要是在国内销售,还是以海外销售为主?
杨荣山:当时我们在推IPAD网络电脑的时候,我们是聚焦学生市场以及老人市场。因为当时的IPAD跟现在的IPAD一样,也是一个触摸屏。我想去接触到旅游的信息或者一些书籍,各方面的都可以用触摸的方式去取得我要的信息。当时我们跟巴西以及墨西哥的教育部有了很深入的一个合作计划,希望把IPAD推广到墨西哥及巴西的中小学生。所以事实上当时关注以及销售的前景是非常好的。
因产品缺陷唯冠 IPAD 销售停滞
网易财经:能不能透露IPAD具体的销售数据呢?
杨荣山:实际上我们首批的订单就接到2000多万美元。当时订单的数量事实上是非常巨大的,我们在美国也跟HP合作,我们甚至空运了几千台到了美国。
当时在美国德州这个非常干燥的地区,就发现影像管的高压很容易让触摸屏误动作,因此考虑到整个质量的问题,所以我们就把整个脚步放缓。